重生国民女神是妖精,第六十章,千千小说网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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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既然是她看重的作者,那他就帮这一次。不过, 也要对方的实力过得去才行。

    百里笙歌的名字他略有耳闻, 他是写历史的,对方是科幻频道的, 隔行如隔山,所以他对百里笙歌只是有一个大概的印象, 具体写得怎么样, 是个什么性格的人,他一无所知。

    容玥作为编辑, 消息肯定是准确的,只是大多数写手在一本成名之后只会延续之前的路, 写同类型的作品,这样更容易积累粉丝, 也更容易拿到一个足够好的成绩。很少有人会在成名之后选择一个毫不相干的领域, 这么做还是太冒险了一些,就连盛名已久的他也不会轻易这么做。

    不过,既然答应了, 那他也不能食言!

    好, 那就让他去会会这个百里笙歌!

    终点还没有听说哪个频道有女写手, 写得又是这么男性化的内容,所以他默认百里笙歌是个带把儿的。在论坛逛了一圈出来, 更是确定了这一点。只不过,按照他的想法,这个百里笙歌应该比论坛里分析的年龄要小一些。

    之前他也听说过这个人, 只知道名气不小,倒是不知道和容玥的关系这么好。

    文人相轻这种事对他来说倒是不存在,他一向喜欢有才华的人,无论男女。

    但是,情敌相轻就是很正常的事情了!

    秦瀚川承认,他一开始确实是带着些微的敌意来看待这本书,还是这个写书的人。但是,在打开《末世》十分钟之后,他也不得不承认,百里笙歌就是有这个魅力,能够让你忘记这些身外之物,全身心的沉浸在她刻画的世界之中。

    时间一点一滴过去,他浑然不觉,精神奕奕,一点也不觉得疲惫。

    秦瀚川已经二十有七,早过了沉迷小说不知疲倦废寝忘食的年纪,而且他本身也是写书的人,很难会这么忘我的投入到另一个人书中的世界中去。

    所以,当他看书看到一半,不经意的瞥到时间的时候,还是微微吃了一惊。

    居然已经十点了!

    容玥给他打电话的时候是七点半,现在已经过去了两个多小时,而他丝毫没有觉得疲倦!

    秦瀚川揉了揉酸痛的眉心,关上电脑,准备上床睡觉。

    作为一个修身养性的老男人,他有十点按时睡觉的习惯,今天已经超时了,剩下的部分他准备明天继续看。

    这个百里笙歌的水平的确不错,他看在容玥的面子上,章推是可以给一个的,只是不知道这小子改行写历史会写成什么样子。

    这么想一想,他居然还有点期待呢!

    第二天工作的间歇,秦瀚川又一次打开了《末世》的文章界面。

    他不是全职写手,还有其他的工作要做,写作只是他的爱好,花费时间最多的爱好,没有之一。

    留言区置顶的依然是之前的求票界面,在看到“祝明月小公举生日快乐,貌美如花”的时候,他嗤笑了一声,这小子讨好女人的手段倒是不少!就是不知道容玥吃不吃这套了!

    现在看起来,似乎效果不错。

    看到后来,他的敌意已经去了几分,这个百里笙歌实力不弱,语言功底比起任何一个大神都丝毫不逊色,逻辑也没有什么差错,节奏把握的相当好,每当他以为主角要被作者玩坏的时候,就会有人跳出来打他的脸。

    总体来说,水准不低。

    如果百里笙歌能够继续保持这样的高水准,哪怕是换了频道,也不会有什么大问题,这一点他还是可以确定的。

    不过,容玥怎么会为了手下的一个作者就求到他这里来?

    难道这个百里笙歌果然和她关系匪浅不成?

    秦瀚川打开了终点的大神群,看着大家灌水扯淡,天南海北的聊,要多不正经就有多不正经。

    他摇了摇头,开始打字。

    子在川上曰:有没有人了解百里笙歌的相关信息?想认识一下

    他的ID一出现,原本热闹的群里突然冷场了好几分钟。

    他形象一向高冷,很少在群里说话,除了刚进群那天打过招呼,后来就再也没出现过,加上他头像永远是灰的,大家在议论过后,已经达成了一项共识——

    这位神秘的历史大触,一定是个年过五十的老学究!恐怕连扣扣怎么使都不太会,所以才基本上不露面!

    上次的招呼说不定还是编辑大大替他打的!是不是他本人说的话都不一定!

    除了他的编辑,没有人知道他究竟是何方神圣。

    等到大家反应过来,才纷纷跑出来前排合影。

    那慕:合影合影!

    市民路先生:川叔突然出现!惊喜!

    山口组林忆莲:!!!还以为川上不会出现了

    灭绝师叔:我以为我眼花了……

    子在川上曰:……

    子在川上曰:没有人认识吗?

    那慕:百里笙歌……听说过,好像很火,不过跟我不是一个频道,不熟

    山口组林忆莲:写得不错,我是路过的路人粉

    阿庄:看过,还可以,题材很新

    那慕:大神想要认识百里笙歌吗?好像是明月手下的

    子在川上曰:嗯,他编辑是明月

    子在川上曰:我们群里有明月手下的作者吗?

    山口组林忆莲:没有

    阿庄:反正我不是

    灭绝师叔:没有,我听南翼说过,明月好像只带了这一个作者

    子在川上曰:认真的???

    那慕:好像是,不过听说最近主编给明月加压,她手上又带了几个新人,就这几天的事

    阿庄:明月对百里笙歌确实不错,什么榜都给他了,不过百里写得确实好,不像是一般的新人写手

    山口组林忆莲:新人写手有这么吓人的数据吗?反正我不信,肯定是开小号来的!

    市民陆先生:之前不是八过他吗?不像是小号,也可能是换风格了,具体情况不知道

    那慕:我是没见过这么猛的新人,那个更新量,我写了这么多年也没日更好几万的本事!

    子在川上曰:……

    秦瀚川看着话题越来越歪,估计也没有人认识百里笙歌,干脆屏蔽了跳个不停的群消息,敲了敲编辑轻烟的私人扣扣。

    阿川:有明月的联系方式吗?

    轻烟不是青烟:怎么了,大神你要炒了我???不,我是不会同意的!

    阿川:……

    阿川:别闹,给我她的扣扣号,有事找她

    轻烟不是青烟:有什么事?私事还是公事?我跟你港,明月大美人可不是那么容易就能搞定的!

    阿川:……算了,我就是想问问,她是不是只带了百里笙歌一个作者?

    轻烟不是青烟:是啊,不过总编看不过眼,这几天又分给她几个,都是新人,够她操心了

    阿川:她和百里笙歌……

    轻烟不是青烟:这我就不知道了

    轻烟揉了揉鼻子,想起那天见到百里笙歌的场景,依然觉得不真实,像是在做梦一样。

    看样子,应该关系不错!一大一小两个美女勾肩搭背往外走的时候,他们都快羡慕哭了!

    大家同样都是不见天日的阿宅,为什么长得一点也不一样?

    老天不公!天理难容!

    轻烟不是青烟:我觉得关系挺好的,明月挺喜欢百里笙歌的。

    他这句话一发出去,对方的头像立刻就灰了下去。

    ——

    苏云笙拉着容与的手腕,死死不肯反手。

    门外,手机铃声一声赛过一声,路歧当当的拍着门,“喂,你到底接不接电话啊?这可是周翰啊!我的天,你是怎么认识这尊大神的啊!你出来啊!”

    在卧室里对峙的两人完全把砸门的噪音当作耳旁风,大概是过于用力,苏云笙的手指在他的手腕上按出了一圈红印,“你那句话到底什么意思?那天时间太紧,我没来得及问你,什么早恋,什么更好的选择,你到底想说什么?”

    她虽然酒量不济,但还不至于三杯倒,趴在桌上只是因为懒得动,后来就直接装醉,光明正大的偷听他们两个说话,结果越听越不对劲儿。

    什么表白?什么对未成年下手?什么叫“真心想和她在一起”?

    他们在说什么?

    他要和谁在一起?未成年是谁?明年高考又是谁?

    心里有个答案呼之欲出,苏云笙抿紧了唇,眼神褪去了温和迷茫的伪装,一时间锋芒毕露,像是要看进他的心里。

    容与没有说话,只是背对着她沉默着。

    卧室里很安静,只听得到两人呼吸的声音。

    门外的人已经放弃了把他带出去的念头,气氛沉寂下来,他甚至能听得到自己都心跳声。

    扑通,扑通,扑通。

    一声一声,都像是不合时宜的表白。

    苏云笙没他想的那么复杂,她只是单纯的想要知道,他喜欢的那个人……

    会是她吗?

    或者是她误会了?

    人生三大错觉,有人敲门,手机震动,他喜欢我。

    不是苏云笙自作多情,她只是觉得,这种可能性真的很大好吗??!

    如果不是,如果他喜欢的人不是她,就干脆的一口回绝,不要给她留下任何幻想的余地,可以吗?

    她从来都不是拖泥带水的人,拿得起就放得下,没什么大不了!

    容与觉得自己的手腕隐隐发烫,被她握住的地方在升温,滚烫的温度顺着神经脉络,一路窜进了他的心里。

    “我……”

    “算了!”苏云笙和他一起开口,“可能是我想错了,抱歉。”

    她松开了他的手,“以后不要和女孩子说这么容易让人误会的话啊,你走,我也要睡了。”

    容与回过头,灯光昏黄,她白净的面容上鼻尖通红,像是白水晶上的一点红樱桃。

    月下看花,灯下看美人,古人诚不欺我。

    他晃了一下神,就在这短短的几秒之中,苏云笙已经转过了身,准备入睡。

    他坐在床边的凳子上,替她掩好了被子。

    “……不是误会。”

    他嗓音干涩,轻飘飘的声音很快消失在了空气中。

    怎么会是误会呢?

    他深吸一口气,挠了挠头发,放轻脚步走了出去。

    算了,和醉酒的人计较什么。

    路歧看着他轻手轻脚的关上门,不雅的翻了个白眼,“你再多待一会儿,儿子都要生出来了!”

    手机被丢了过来,容与接住,看着未接来电上的名字,没有说话。

    “走,有什么事回去说!”路歧看着他黯淡的脸色,拍了拍他的肩膀,“走了!”

    临走之前,他看到了落在地板上的红绳。

    这条细细的红绳,他在她手腕上见到过,应该是刚才吃饭的时候不小心掉在地上的。

    他落后了路歧半步,鬼使神差的弯腰捡了起来,放在手心摩挲两下。

    是女孩子喜欢的样式,上面还有一颗石榴石。

    路歧喊了他一声,“不走吗?”

    容与连忙把红绳收入口袋之中,打算下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再还给她。

    夜里的时候,他偷偷拿出来比划了一下,两根手指轻而易举的绕成一个圈,套在了红绳上面。

    她的手腕好细,刚好和他的掌心契合。

    他来回翻看着自己的手掌,心情一点点好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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