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天气已经入夏, 到了中午的时候,太阳白灼炙烤着城市,像是走进一个巨大的蒸笼里面。
陶友发一家人以前住的地方离他们科研所距离挺远,中途需要转上几次车,还没在地铁线上,估计这一趟过去, 光是在路上的时间, 就得花上一个半小时。
陶家人以前住在工业生活区里面。这一片儿暂时还没来得及被重新规划发展, 街道尚且保持着上个世纪那狭窄安静的样子, 临街的店铺很少, 大面积充斥着围墙。
居民楼清一色都是外面抹着青灰色水泥浆的老公房, 抬眼望去, 家家户户都装着极具年代感的深蓝色的玻璃窗户,有几家甚至还贴着菱形花纹的窗贴。
街道上只有三家商铺:一家简陋的面馆、一家老茶馆, 还有家十足破旧的杂货店。
店面的门口都摆着老木长凳, 虽说现在是午后, 但还是有年迈的老人坐在上面, 一边摇着扇子一边大声聊着天。
唐莎莎很快就站到了面馆的门口。
这家老面馆依然保持着木造的结构,没有用现在商铺常见的卷帘门, 而是用以前不太方便的折叠式的木门进行开门关门。入门处还有矮矮的门槛。
她抬腿迈进了门槛里面。
铺子里面只摆着三四张桌子,其中有两张桌子是抵在料理台边, 吃饭的话,会正对着料理台,估计是平时老主顾和老板自家人吃饭用的桌子, 因为很方便和老板聊天。
料理台后面有个四十多岁的中年男人,身材挺胖,皮肤黝黑,穿着短裤和老头背心,脖子上还搭着根白色的汗巾。斜后方悬挂着老式的壁挂风扇,吱呀吱呀发出声响,他后仰摊在椅子上,发出鼾声,看样子睡得舒服。
唐莎莎小声喊了声:“老板?”
那人似乎没听见,依然鼾声如雷。
她把背着的包取下来拎在手上,找了个离煮面锅最近最容易谈话的位置坐下来,又咳嗽一声,喊道:“老板?”
依然没反应。
外面一位坐着乘凉的老头子似乎看不下去,打着嗓门喊道:“老余!有客人!”
里面鼾声骤然一停,面馆老板猛地坐了起来。
见个二十岁出头的姑娘,自己拣了个位置坐下,正对着自己,模样乖巧,微微笑着。叫老余的男人有些不好意思,挠了挠脑袋,自己打趣:“睡着了睡着了,对不起,小姑娘想吃点什么?”
唐莎莎往墙上的菜单上面扫了一眼,随口道:“豌杂面。”
“好嘞!”老余应了一声,就开始忙活起来。
这种面馆是很受老街上街坊邻居欢迎的,一边吃面一边还能和老板叨上几句,和现在快节奏远距离的城市生活截然相反。
老板也挺爱说话,这会儿一边煮面一边和唐莎莎说这话:“现在两点了,小姑娘还没午饭呐?可千万拿身体当成本钱去打拼,现在一个人在外面生病上个医院也不容易……”
老板大概四十多,接近五十了。副部今年三十四,说的话几乎一模一样。唐莎莎想了想,不由得抿着嘴一笑:“是晚了点,因为我是特意赶过来您这里吃面的。”
闻言,老板啧啧两声,抬头看了看她:“姑娘不是这一片儿的人?”
“不是。”唐莎莎摇摇头,脸上却露出几分怀念的神色来,“不过我姑住在这里,小时候我经常过来。”
老余拖长声音“噢”了一声。
唐莎莎托着下巴,看了一圈,又笑笑,“不过好像换老板了。”
这地方没什么大的八卦,即使过去这么多年了,陶友发的事情还是时不时会被人在饭后茶余提起。现在听到唐莎莎这么一说,就连门口纳凉的老头也进了来:“小姑娘说的是老陶?”
“老陶?”唐莎莎转了转眼珠,回忆着照片里面的样子,比划着,“反正个头不高,圆脸盘,下巴这里有颗痣。”
老头在她旁边坐下:“是了是了,就是老陶!”
老街上街坊邻居的,基本上互相都认识。
唐莎莎装出一副回忆从前的样子,抿着嘴直笑:“小时候过来这里,我不肯好好吃饭,老板还送过我一个水晶发卡。他人挺不错的。”
“是挺不错的……”
说起这个,老余和老头都有些伤感似的,互相看了一眼,摇了摇头。
唐莎莎这就问了一声:“怎么了?”
老余叹气:“老陶哪儿都好,就是命不好,都去了好多年了。”
“去了?”唐莎莎眼睛瞪大了一点。
老余点点头,对她做了个噤声的手势,又伸手往自己脖子上一抹,直皱眉:“人在屋里走,祸从天上降。”
唐莎莎露出没听懂的样子。
老余又感叹了一声:“可惜了……”
说起陶友发这个人,老余和老头都有些赞不绝口的样子,你一言我一语的,甚至把隔壁杂货店两口子也引了过来。
这时候唐莎莎说话就变得很少了,基本都是仔细听着他们说话,因为害怕遗漏信息,她把衣服里面藏好的录音笔也打开来。
趁着气氛热烈,她偶尔也插个嘴,问道:“他就从来都没生过气吗?”
“没有!”
说起陶友发的好脾气,所有人都十分感叹。
“之前有小伙子打球,不小心砸了他家玻璃,他都没发火。”
“老陶不会生气的。”
“那人天生就宽和,你怎么糗他他都笑眯眯的。”
唐莎莎一边听一边点头,眼见着这个话题要说完了,她又赶紧问起陶友发家人相关的事情。
老余说道:“老陶一家人都是老实人。他媳妇儿挺文静,不爱说话。家里有个儿子,特有出息,当年中考还拿了个全校第一。”
杂货店老板突然擦嘴说道:“他媳妇儿挺漂亮的,气质好。”
这话一说完,他老婆打了他手臂一下,脸上有点酸气:“可不是么,顶好看了。以前也算是一枝花,不少小年轻喜欢她。她楼下那个谁,不就追了她好久,还学人家送什么花给她……”
唐莎莎心中一动,立刻问:“谁?”
“那个谁?”大婶想了想,说道,“那个姓周的。”
她老公赶紧喝住她:“乱说话,去去去,赶紧回去看店!”
大婶不乐意了,声音抬高几分:“我怎么乱说话了?我说错了?谁不知道他媳妇儿以前勾得一群小伙子成天围着她转!”说罢,不理男人了,扭过身子身子要回杂货铺。
男的跟在她后面,似乎是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追着小声说:“胡说八道,你一天少乱嚼舌头!”
老余抹抹头上的汗,看着外面,说道:“这天儿太热了,要到三伏了怕是要热死个人。”
刚才气氛紧张一下,做生意的人最会见风使舵,老余赶紧转移了话题,其他人也附和他:“可不是,你这儿得装个空调,不然谁还想来你这里吃面。”
老余笑道:“今年夏天我就不卖面了,卖冰淇淋,总有人来吃?”
他们一来二去,把话题扯远了,唐莎莎听到了些意外的消息,倒也没把话题追回来,安安静静吃起面来。
这顿吃完,和老余几个人道了别,她转悠转悠两圈,又慢腾腾挪去了之前陶友发一家人住的小区。
这一片原来有个纺织厂。
以前有个年代不少人以工农为荣,不少人折腾打点关系,就想进厂子里面工作。纺织厂曾经可是带动这一片地区发展的产业。那时候还是国家企业,里面稍微工作了一些年头的人都能分个单位房。
房子不大,朝向什么的也不太好,但是好歹也算有了房。所以这条街上大多数住户都是当年纺织厂的员工。
后来时代加速前进,原本热闹繁盛的厂子渐渐衰落,大门上积了灰,接送员工的厂车也早就停用了。老人们曾经费劲心思要进入工厂上班,可是后来工人越来越不吃香,老人们忿忿不平,小年轻们就更不愿意留在这里。
这个地方渐渐荒废下来,年轻人都去了更繁华潮流的新街区,就剩下怀旧的老人们尚且留在这里等待改建。
这里很少会见到外来的年轻漂亮的孩子,唐莎莎走进生活区里面的时候自然是被聚在一起的老人们多看了好几眼。她是个不太擅长和别人交流的人,但是一旦遇到工作的时候,就算是不擅长的事情,也好像是被打通了任督二脉,变得擅长起来。
她嘴巴甜,一张小圆清淡的脸也适合装乖巧,因而说上个三两句,就成功打入了老人团,老人家们也乐意把消息说给她听。
毕竟不是面对面,自己主动发出攻击的会见,现在只是过来听听别人的说法,所以她除了偶尔引导一下话题之外,倒是一副很耐心的样子。
反正这事儿急也急不来。
她一个下午就打入了三四个老人团,听着他们乱七八糟一说,虽然废话居多,说的又都是几乎重复的情报,但是她还是如获至宝。等她下班回去的时候,身上带着的录音笔都有些发烫起来了。
她能知道的东西很一致。
陶友发是个绝对的老实人,而且脾气特别好,从来没和人急过眼。以前生意红火的时候,经常能遇到故意找茬儿挑刺的人,他也是一派和善。因而大家都说,老陶是绝对不会生气的人。
陶友发的妻子冯婉,模样漂亮,性子安静,不过桃花挺旺,虽说已经嫁为人妇,还少不了追求者。
至于他们的儿子陶书扬,打小就聪明机灵,是左邻右舍眼中标准的“别人家的孩子”。
这些评价看起来和档案上写的都是一模一样。以前的调查人员算是一字不漏都给写了上来,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唐莎莎就是觉得很奇怪。可是这奇怪的感觉来得莫名其妙,她抓不太住那线头。
第二日上班提交工作报告的时候,刘瑾自然是问她外出都查到了些什么。一旁本来就位的另外两个组员也好奇地凑过来。
唐莎莎有些尴尬,摇了摇头,有点无可奈何似的:“听到的东西都和档案上面一模一样。”
这个答案是在意料之中,有个小年轻笑了一声:“说真的,你用不着那么麻烦,以前调查的人也没糊弄谁,档案上都写的清清楚楚了,你犯不着跑来跑去确定真实性的。再说了,这些东西我们都跑过去确认很多次了,翻不了盘的。”
刘瑾性子不错,相处起来轻松,下面这些小年轻看起来也没把刘瑾当成真正的老师。这会儿刘瑾口中“啧”了一声,让那小年轻继续工作,小年轻笑嘻嘻地转了回去,刘瑾才把工作报告收起来,也没和唐莎莎说别的,不过是抬了抬下巴:“你先回去工作。”
尔后几天,她依然往厂区跑了好几次。翻来覆去打听的都是档案上面已经有的消息,小年轻开始还好奇,后来见她老做无用功,也懒得劝她了。
倒是刘瑾那边态度奇怪,不管唐莎莎找他多少次,说是要外出,刘瑾都二话不说批了下来。一来二去,又有人提醒刘瑾,是不是这姑娘想偷懒,才总往外面跑,刘瑾全给“啧”了回去。
周五的时候发了工资,唐莎莎最近计划着给父母重新找个房子,到了周日的时候,索性就回了父母家一趟。
一家人也很久没聚过了,父母总是想多和儿女说点话的,唐莎莎现在生活走上正轨,用不着怎么操心,李湘玲便多问了工作上面的事情几句。得知唐莎莎现在在科研所也顺风顺水,老两口都松了口气,也不知道是不是想到以前的事儿,唐国华后面没怎么说话,眼睑里面一片胀红。
李湘玲问她:“以前咱们家属院那个老秦,我听说他儿子也在你们科研所里边儿是不是?”
唐莎莎“嗯”了声,心里多少有些不自在,淡淡道:“是,他现在和我一个部门。”
“一个部门?”
李湘玲看看唐国华,眼珠子转了转,说道:“这也是缘分了。我还记得你俩以前呀……谈个恋爱偷偷摸摸的,全院子都知道你俩在谈恋爱,就你俩还以为瞒着众人。”
唐莎莎闷不做声,只顾着夹菜。
李湘玲想到以前的时候,目中就有些怀念:“我还记得你俩有次为了躲我,大夏天的跑到草丛里面去约会。那草丛时不时就‘啪’地一声拍蚊子,还真当别人没发现?结果回来的时候一身都是红疙瘩。”
唐莎莎夹起一筷子菜放到李湘玲碗里:“您老还记得那个时候的事情呀,我可都忘得差不多了。”
“怎么不记得……”李湘玲叹息一声,“那时候你俩多好啊……”她说着,看女儿一眼,没忍住,侧过脸去,“莎莎啊,你和那个小秦以后还有没有可能……”
“没可能。”唐莎莎想也不想便应了一声,想着刚才声音有些冲了,又赶紧软和下来,摇头,“您要是想看我结婚,那就千万别指望我和秦知年,我顶天了也就和他谈个恋爱,绝不会结婚。”她想想,笑了一声,“我和他不是能在一起过日子的人。”
李湘玲看了她半天,才慢慢把视线收回来:“也是,一辈子的事儿,过日子比谈恋爱实际多了……就是有点可惜。”
唐莎莎不说话了,倒是唐国华皱着眉头,用筷子敲了下碗:“有什么可惜的,那小子才配不上我闺女儿,不在一起才好!”
李湘玲瞪他:“你就少说两句。”
唐国华不理会她,反而问道:“莎莎,你现在跟着哪个导师的?”
这回她没有一丁点犹豫:“顾西琅。”
“顾西琅……”唐国华念了下名字,“是不是模样顶好的那个?”
唐莎莎一直觉得顾西琅长相特别符合自己的审美,平时私下八卦的时候,小邱几个也投过票,都把顾西琅当做了研究院里的院花。没想到这会儿连唐国华都说出模样顶好几个字,唐莎莎赶紧点头:“您认识?”
说起顾西琅的时候,唐莎莎那双圆溜溜的眼睛就格外明亮起来,微微闪烁着。
唐国华之前和女儿有些疏远,现在见女儿对这个话题感兴趣,又赶紧巴巴回忆起之前的事情来,和她说道:“他挺早就来科研所了,不过刚进来的时候,没人看好他。”
“为什么?”唐莎莎咬着筷子头,对排骨都不那么在意起来了。
“都说他是花瓶。”
李湘玲好奇问了句:“是个姑娘么?”
“不是,是男的。”唐国华说道,“就是模样好,俊俏。他那长相之前之前没少引起关注,所里的小姑娘也都喜欢围着他转。”
唐莎莎愣了愣,又夹起菜来:“是么。”
唐国华生怕她对这个话题冷淡下去,赶紧说道:“不过他这人其实能力真不错,做事也挺有分寸,对谁都不近不远的,一副公事公办的样子。大概也是觉得他这人不好亲近,所以后来那些孩子也就歇了心思。”
唐莎莎笑起来:“没错,他就是朵高岭之花,只能看不能摘。”
唐国华补充道:“不过我听微表研说,他有女朋友。估计也快结婚了?”
“没有。”她立刻反驳一声,眨了眨眼,又解释,“……早就分了。”唐莎莎抿了下嘴,问她爸,“微表研?”
“微表情研究部。”唐国华反应过来,“莎莎现在是在动机研?”
唐莎莎点头。
她还不知道顾西琅以前是微表研的,怪不得每次猜她心思都猜的那么准。
李湘玲对他俩现在工作上面的谈话没什么兴趣,笑道:“莎莎你看,既然人家是单身,你也是可以把握的嘛。是不是能……?”
唐莎莎赶紧把头垂下来,吃着菜,声音含糊不清:“副部是我……是我长辈,我可没那份心思。”
唐国华怔了怔,叹了口气:“也是,这都过去不少年了,他应该也不年轻了。”
李湘玲赶紧问道:“多大了?”
唐莎莎回:“三十四,十月八号就满三十四了。”
李湘玲白她一眼:“这还叫长辈?你以为你多嫩,十八岁?”
唐莎莎撇了撇嘴:“女人都应该有一颗永驻十八岁的心。您老不懂。”她生怕老人家再提起这一茬,赶紧把话题岔开,“对了妈,我想给你们找套新的房子,咱们现在也缺钱了,就搬去好点的地方住。”
老两口都抬头看她。
“我觉得这里不太好。”唐莎莎实话实说,“这里地潮风大,房子挤,见不到太阳,你们现在年纪大了,风潮对身体不好。再说了,楼下小作坊和仓库到处都是,半夜两三点才收工,早上五点又吵起来,你们能睡得着?”
李湘玲说:“我都习惯了。”
“这习惯可不行。”唐莎莎一本正经,“对身体不好。这家你们必须得搬,我也舍不得你们住在这里。”
唐国华有些不放心:“那搬去哪儿?”
“我还在找房子。反正你们平时不逛街,就搬去安静点的地方,交通方便就行,还有就是离医院近点。”
李湘玲没说话,当是默认了。
周一早上得回去开例会,不能继续在行研部待下去,唐莎莎像是做贼似的轻手轻脚进了办公室里面。顾西琅正看着交上来的工作表,唐莎莎尽可能让自己像是隐形人一样过去。
只是还没走到桌子边,就听到顾西琅的声音:“唐莎莎,我给你提个建议。”
她脚步一顿,恭恭敬敬道:“副部您说。”
“把你铃声换成《常回家看看》。”
她还真把行研部当成了自己办公室,下去一周不带上来一趟的。
“我这不是沉迷工作么。”唐莎莎凑过去,讨好道,“要不我帮您洗洗筷子刷刷碗?”她就是仗着现在不是饭点才敢说出这种话来。
顾西琅抬眼看她。
这人眼睛着实生得好看,没有秦知年那股子锋芒毕露的锐利,却格外有些内敛的气势。黑白分明,直直看着她,竟然让她有些心虚。
唐莎莎赶紧保证:“我一定会在工作之余,努力抽出时间,多回来陪陪您老人家。”
“我没让你陪我。”顾西琅纠正她的说法,“我姑且也算是你工作上面的指导,你工作现在完成情况,什么进度,你总得让我知道?”
“可是……”唐莎莎想了想,“工作报告上面不是都有么?”
顾西琅愣了愣,话锋一转,一脸严肃:“去开会。”
切。
她撇了撇嘴,顺手抱起他桌上的几本档案夹,跟在了他身后。
这周例会没什么好说的,草草就结束了,不过开会的时候,不知道是有意还是无意,唐莎莎身边原本应该坐着的人是小邱,而椅子拉开后落座的人却是秦知年。
她扭头看了一眼,视线和那人对上,唐莎莎淡淡笑了笑,对他点了个头。
她觉得自己现在对秦知年的态度拿捏得很好,就像个普通同事一样。只是秦知年态度却未必有多好,若说上次见到这人时,这人是一派阴沉痛恨的样子,现在就称得上是冷若冰霜了。
好像他眼睛里面压根就已经没有她这个人了。
今天早上的工作是分析之前收录下来的关于陶家人的各种议论,然后把所有的疑点都给提出来。这个工作没必要特意跑到楼下去进行,唐莎莎也就留在了办公室里面,全当自己在陪怕寂寞的老年人。
一个上午风平浪静地度过,只是没想到,中午的时候,唐莎莎就接到了一通电话。
屏幕上面显示的是一串未知的号码,她接起来刚刚说了声“你好”之后,就听见对面传来个女声:“莎莎,是我,杨莉,还记得我吗?”
唐莎莎愣了愣,下意识转过头看一眼,声音放小了一点:“杨阿姨。”她记得,秦知年的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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