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月二十七号。 距离南城六中开学的日子还有三天。 正值暑假,夏日炎炎,水泥地面上,一块无人问津的猪下水正在缓慢的自我发育。半个小时之后,它发出了焦香。窄小的马路两旁,买卖蔬菜的农民收了摊子回去。天太热,已经没有人能够站在外面忍受暴晒。 马路对面的长水广场,这里是小镇第二繁华的地方。 现在,它空无一人,正在酝酿一场暴风雨。 大片乌云成群结队的往长水镇的天空赶,此刻,广场三楼的两岸咖啡餐厅内,一个女人,坐在靠窗的位置。 她的心情正如即将来临的暴风雨。 沉重压抑,濒临爆发边缘。 长水经济发展区有一个幼儿园,一个规划的不错的小区,三所高中,一中,二中和六中,两个职业学校,长水服装职业学校和南城职业学校,一个警察局。 镇子不大,除了靠近钱塘江,每年看潮的时候,要淹死几个人之外,没出过其他事情。 至于淹死人的事情,这都是他们自找的,年年淹死,年年有人来,当地政府暂时研究不出为何这群人如此执着送死,因此便不管了。 留在长水镇工作的一半是本地人,一半是外来务工人员。小市民没有出过长水镇,没见过世面,所以,在女人冷淡的坐在窗边的时候,她的冷漠和美丽,吸引了餐厅里一半人的目光。 店里的服务员都是来自这个小镇的本地人,有些是初中辍学,有些是高中辍学,他们敢保证,长到这么大,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 哪怕是在电视里也没有见到过。 尽管如此,他们也不敢靠近她,因为她看起来气场太强,实在是太难接近了。 她像是在等什么人。 又过了十五分钟,一名高挑的少年走上楼,从楼梯口出来。 这个少年穿着南城六中的校服,模样长得很俊,俊得几乎可以用漂亮来形容,身形十分完美,看起来就像一个模特。只可惜,气质十分阴郁,翦水秋瞳,像一副流动的山水泼墨画。 他停顿了一下,坐在女人的对面。 并且,坐下来的时候,很腼腆,眼睛低垂,不敢看对方的眼睛。 米乐终于等到了她要等的人。 眼前的少年,低着头,一言不发。皮肤苍白,乖巧无比。 于此同时,半个月前的雨夜,少年与现在截然相反的霸道模样,跃然于脑海中。 炙热的纠缠和喘息,因药物导致意识不清的神智,半强迫的侵占与宣示主权。被咬得遍体鳞伤的脖颈、胸口,滑腻的肌肤触感,还有几乎快散架的身体。 他像一匹凶狠桀骜的小野狼,强势凶狠,少年的身体有用不完的年轻力量,压住自己的猎物,征伐撒野,抵死缠绵。 总之,和他现在温顺的模样,有天壤之别。 看了半天,米乐怒火从心中起,猛地拍了一下桌子。 少年终于抬起头。 不得不说,长得非常可口诱人,如果米乐是一个十六岁的少女,恐怕她也要溺死在少年湿漉漉的眼神中。 “秋缇?这是你的名字?” 米乐压着声音,尽量使自己看起来心平气和。 秋缇点头。 米乐沉默片刻,坐直身体,开口公布了一个消息:“我怀孕了。” 秋缇看着她。 米乐的手指在桌上敲打了两下。 “难道你就没什么要表示的吗?” 秋缇思考片刻,把书包从后面拿到前面,抱在怀里,默默的从书本中取出一册。 摊在桌上。 秋缇往前推。 米乐定神一看:《未成年人保护法》 “砰!” 桌子又被狠狠的拍了一下。 “未成年人保护法?你那晚在我身上的时候怎么没想起这个?” 米乐提高声音,将怒气爆发出来,引起了周围人的注意。 她强迫自己,又压低声音。 “你来跟我见面,竟然带未成年保护法?你什么意思。” 秋缇慢吞吞道:“我怕你杀人灭口。” 米乐:…… “我为什么杀你。” 秋缇无辜道:“你看起来很有钱。” ——而且冷淡,脾气很差。 这句话没敢说。 米乐捏了捏眉心:“谁会把这种鬼东西带在身上!?” 秋缇补充提醒:“防患于未然。” 顿了下,他翻开《未成年保护法》,淡然道:“不过,虽然它看起来像未成年保护法,但其实是一本字典。” 米乐愣住,随即说道:“你带字典干什么?” 秋缇翻了一页,顺其自然道:“给儿子取名。” 米乐被梗住。 ——带一本字典也很诡异好吗! 片刻后,米乐感觉自己心情稳定不少,又开口。 “你知道,我找你是做什么吗?” 秋缇摇头。 “有喜欢的人吗?” 秋缇顿了下,继续摇头。 “暗恋对象?” 秋缇摇头。 “女朋友?” 没有一丝犹豫,秋缇继续摇头。 米乐的身体往后靠了一靠,居高临下的宣布道:“现在你有女朋友了。” 秋缇抬起头。 沉默的气氛,又在这一张桌子的上空盘旋。 米乐半天没等到想要的回答,深深的皱起了眉头。 “你什么意思,你不想负责?” “我没有。” “那你犹豫什么?你敢说你刚才没有想过一走了之?” 秋缇道:“是因为你长得太漂亮了。” 米乐愣住。 秋缇直白道:“你很漂亮,我以为我在做梦。” ——什么东西? 米乐懊恼不已。 少年的神色认真,说话的口气坦诚热烈,目光坦率纯真。 别人说出口,会使人感到腻味和奉承的话,他说出来却全然有一番新的感受。 回过神,米乐耳根轻轻泛红,恼羞成怒,暗骂道:油嘴滑舌! “少给我左顾而言他!” 书香门第,说话都咬文嚼字。 秋缇被她凶巴巴的吼了一句,顿时想起了楼下的小野猫。 爪子锋利,却奶声奶气。 他也想起了半个月前的雨夜,眼前的女人,冷漠如寒冰,肤色如霜雪,但抱在怀里的时候,却是又娇又软,腰很细,滚烫热情,握住的时候就像握住了一手的牛奶。 她在床上收起了锋利的爪牙,听话乖巧,逼她得狠了,又哭又闹。 秋缇端起桌上的玻璃杯,抿了一口水。 “你有没有听我说话。” “我有。” “你不想负责?” “我没有。” “你有!” “我没有。” 米乐抿着嘴唇。 秋缇道:“准确来说,半个月前,是你先拽住我的。” 米乐道:“那是因为我被下药了。你是乘人之危,是偷鸡摸狗你知道吗!” 秋缇道:“你不要这么说话。” 米乐道:“我怎么说话。” 秋缇又喝了一口水,淡然道:“不要骂你自己。” 米乐愣住。 秋缇偷谁,摸谁? 谁是鸡,谁是狗? 米乐终于反应过来。 “你骂我?” 秋缇有些无辜:“不是我。” 顿了顿,米乐想起来了,是她自己骂自己。 苦不堪言。 米乐憋着气,又坐了回去。 “耍嘴皮子能让你很有快感吗?” 秋缇拿着勺子,在水杯里晃了一圈。 没有接话。 “轰隆”一声。 酝酿了许久的大雨从长水镇的天空落下。 豆大的雨滴砸在地上,滚起了灰尘。雨珠子连成了线之后,这才碎成了一滩,浸入了水泥地里面。 黑压压一片,狂风大作,电闪雷鸣。 不像是下午一两点的天气。 米乐的心情随着这一场雨落下,也彻底跌落谷底。 她闭上眼,沉重的躺在了椅子上。 右手覆改住自己的小腹——自从她检查出怀孕之后,她就有了这一个小动作。仿佛在跟未来的孩子打招呼。 甚至,孩子的父亲,自己都还是个孩子。 米乐感觉到自己的头都大了。 她出生在S市一个非常优渥的家庭。 奶奶是跨国企业董事长,爷爷是老将军,父亲是高官,母亲是银行行长,外公外婆都是高等学府的名誉教授,出生显赫,又是独生女,万千宠爱集一身。 可谓是从幼儿园开始就赢在别人的起跑线上。读最好的小学,最好的初中,高中就出国念书,十六岁破格被剑桥大学哲学系录取,二十一岁硕士毕业,回国之后到了自家的公司上班,正在攻读博士。 根正苗红,三观极正,高冷寡言,在爷爷的熏陶下,作风老派干练,责任心强,家教极好,百分百无添加的社会精英。 作为一个独生女,父母财产,企业集团,人脉资源,未来的一切都由她继承。说“公主”都往低了说,她是个当之无愧的“皇太女”,下一任跨国企业集团的掌门人。 想娶她的人排起队来能环一圈太平洋沿岸,毕竟,谁不想分这一块权力的肥肉。 半个月前,她跟合伙人一起到长水镇郊区的农家乐吃了一顿饭,晚间的时候参加了一个小小的晚宴,却没想到中了招,喝了一杯加料的酒。 米乐现在太年轻,初入社会,经验尚浅。加之从小娇生惯养,没吃过点儿苦,也没受过挫折,像一只被金丝笼圈养的夜莺,拥有世上最美的皮囊和歌声,却对人心的揣测远远低于别人。 与之相反,她的同情心跟责任心泛滥成灾。 那晚,匆匆忙忙回到住处,米乐的脑子已经开始发昏,意识不清,在走廊中随手拽了一名服务员,不由分说,将人带上了床。 这名服务员,就是暑假在农家乐打工的秋缇。 良好的家庭教育令她无法逃避事实。 特别是在半个月之后,她检查出自己有孕,就更不允许此事胡乱结尾。米乐心软,要她打掉孩子,那是想都不用想的事情:绝无可能。 目前为止,她短暂的二十二年人生,大部分时间都花在了读书和工作上面。 人际关系,情感交流为零。 没有朋友,没经历过任何正常人该经历的感情纠葛。 过着AI一般的程序限定生活。 不过,这并不能影响她对自己的认知。 从米乐的认知来看,她是一个身心健康的成年人。因而,面对秋缇这个“未成年人”,米乐的决定是:自己负责,培养感情,共同抚养孩子。 所以,她不用费多大的力气,就拿到了秋缇的资料。 薄薄的一张,字数很少,少年短短的人生就只有寥寥几笔。 秋缇,男,十八岁,父母不详,自幼生活在长水镇旧教堂开办的孤儿院中。由院长修女抚养长大,高一的时候搬出教堂,在外租房。暑假打零工赚取学费,人缘一般,成绩较差。 越看,米乐的眉头就皱得越深,在看到“成绩较差”四个字的时候,秀气的眉头都能拧的夹死一只蚊子。 二话不说,她当机立断,联系到秋缇。 于是,这才有了两岸咖啡厅的见面。 “秋缇。”米乐靠在凳子上:“你有想过之后怎么办吗?” “没有。” 不但没有想过以后怎么办,甚至没有想过还能见到米乐。 米乐用不容拒绝的口气道:“我帮你想。从现在开始,我会住在长水。” “还有你,开学之前,立刻搬过来跟我一起住。” 作者有话要说: 封建主义老派大家长式大小姐和毒舌切开黑小狼狗美少年~排雷排一下:美少年并不是真穷,很心机很绿茶的,还很会装可怜【。】白莲绿茶男bushi还有一个成绩不好的问题,是表面现象,美少年是一个天赋型美少年,擅长数学跟心理学,但是不怎么读书,也不愿意考试大小姐比美少年大四岁~ 大小姐没遇到真爱之前,虽然生活在“怀兴”的外国,但是受老将军爷爷的影响比较深,做派是很老旧的,只要发生过身体关系,就要结婚【。】求大家多多收藏,多多支持,多多留言呜呜呜呜!!! ppppps最后提一句:看评论提到了怀孕要一个多月查出来的,文中半个月查出怀孕是伏笔,因为是假孕,不是真的怀孕!!!女主角没有这种常识!而且有点慌兮兮的,所以没察觉不对!体谅一下一个没谈过恋爱的高岭之花!本来想按照大家的改一下,后来想了下,还是不改了!保留这个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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