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陆与是女装大佬。 还是个喜欢洋娃娃,粉色毛巾,卡通床套的女装大佬。 再看床铺上鼓起的一大块,被子里可能是有人的,难道陆与就躲在里面?那他们什么关系? 打扰了打扰了。 血姐的内心宛若一万只羊驼撒着蹄子奔腾不息。 陆未修沉着冷静:“还有事吗?” “没,没有……” 很快,宿舍门砰地关上。 看着距离自己几厘米的门板,血姐捂着胸口激烈不止的心跳,好长时间缓不过来。 这个信息量有点大,让她好好思考下。 陆老弟是女装大佬,和陆导住一个房间,那么两人的关系是亲戚还是社会主义兄弟情? 难道说,搞错了? 或者说,陆导骗人? 血姐又不安地看向另一个宿舍。 这时,门刚好打开。 安晨晨拿着手机趿着拖鞋走出来,看见血姐后,微微一愣,“你搁这儿干啥呢。” 血姐又懵了。 居然真的是她搞错了。 “没什么。”被这庞大信息里占据大脑的血姐忙摆摆手,二话不说地走了。 体型肥胖,却是健步如飞。 安晨晨呢喃:“什么玩意……” 她和陆与刚刚玩过游戏,不出意料又输了。 从昨晚输到现在,就导致她心态有点崩,不想再玩了,敲了敲辛九的宿舍门。 血姐走后,辛九才小心翼翼从被窝里钻出来。 确定血姐误会陆与是女装大佬后,辛九对其产生非常有必要的同情,但并不打算解释什么,反正陆老弟也不是正经人。 “九九。”安晨晨在门外叫道,“天色不早了,我们上街买点蔬菜做饭,不然小贩都回家了。” “知道了。” 辛九准备下去时,又看了看陆未修。 就是他。 就是这个混蛋,刚才挠她的脚心。 害得她刚才险些在血姐来的时候叫出来,险些暴露了关系。 而他做过坏事后淡定如斯,“看我做什么。” 辛九没有直接下去,而是抬脚,在他后背不轻不重踢了下,以报复刚才他的小人行为。 但辛九显然想太多了。 这个男人不是她想报复就报复回来的。 裸着的脚丫子刚碰到他的后背,男人好似有所察觉似的侧过身来,反手抓住她的脚腕,然后不遗余力地拉到自己的跟前。 辛九原本是靠着枕头的,脚上的力道让她后脑一空,直接枕到枕头上,连人带衣服地被他拉到跟前。 两只脚被他拿着。 放在腰间。 呈现出的位置十分耐人寻味。 辛九恼了:“你放开我——” “不是你大白天的勾引我?”男人似笑非笑,仗着力道在上,指尖在她脚踝骨附近轻轻摩挲。 脚踝骨分明没有脚心更痒更敏感,但被他一点一点地磨得让辛九心头一悬,脸蛋禁不住娇红起来,拿起一个枕头砸过去,“是你先欺负人的。” 这个臭男人。 安晨晨还在外面站着,他们没有继续嬉闹下去,陆未修接过她递来的枕头之后,抽身去开门。 两人在里头磨叽这么久,安晨晨以为他们刚才在穿衣服,但似乎不是她想的那样。 进来后,安晨晨第一句说道:“我还以为你们在……” 辛九不自然地抚了抚头发,“在干嘛?” “没什么。”安晨晨摇头,四处打量一番,并没有其他异样,没耐住好奇心问道,“刚才血姐来过,你们怎么应付的?” 辛九:“拿陆与应付的。” 安晨晨疑问,这个怎么拿陆与应付? 提到这个人安晨晨就想到今天输掉的游戏,不想听到他这个名字,没再继续追问下去。 附近有菜园果园,每天晚上会有小贩摘取新鲜的蔬菜出来买,都是自家种植的,没有农药,用的是草鸡平常的屎肥,颇为天然健康,种出来的瓜果蔬菜口感也极好。 早晚有时间的话,安晨晨会和辛九一起去采购。 外头空气也好,顺便还可以带狐狸狗狗出去散散步。 “我和你们一起去。”门口外,陆与探出半个身子,懒洋洋打了个哈欠。 安晨晨头也不抬,“滚你,坑了我那么多把,我再和你说一句话,你就是狗。” “不是……”陆与站直身子,试图狡辩。 好歹他也是五好青年,长相俊美人见人爱花见花开,十几二十岁时还是个花花公子歌,怎么现在就成她嘴里的狗了。 “晨晨,咱们好歹也是在一起通宵的人了,你可别跟那些沙雕网友学坏。”陆与严肃脸,“你可以叫我陆哥哥。” “绿哥哥还差不多。”说着,安晨晨随手把自己一个浅青色的花边遮阳帽往陆与的头上一戴,拿起牵引绳往外头走。 走到楼梯口,看见血姐还没有离开。 “晨晨啊。”血姐刚才离开后才意识到自己没说正事,这会儿看见人正好交代一声,“对了,晚上要投票,你记得和九九去网上拉票。” “好的。” “干嘛去啊。” “遛狗啊。” “狗呢?” “后头呢。” 血姐朝后面一看。 哟,这不陆与吗。 安晨晨也回头看去,咦,大黄狗呢。 牵引绳还被她攥在手中,但套圈不见了。 陆与正慢悠悠地走过来,手里转着安晨晨刚才给的花边帽,看见血姐后,也自来熟地打招呼,“雪姐。” “老弟啊……” 血姐眼色复杂地看着他,以及手中的女士帽子。 年纪轻轻看不出来啊。 平日里挺有男子气概,没想到竟然有这样的癖好。 还别说,陆与那小脸蛋长得不错,要是穿女装去直播的话,说不定能成为“国服第一扳手”。 辛九和陆未修是分开走的。 宿舍楼的人太多,很容易被人看见。 当然陆未修说自己会戴墨镜,而且就算两人走在一起被人看到又如何。 辛九不信他。 她不太想带着男人去街上买东西。 他们什么都不懂,不仅帮不了什么忙,而且没准还会添倒忙。 蔬菜不知道挑新鲜的,肉类不知道什么叫精瘦。 而且像他这样的男人,在大妈眼里就是“有钱”“好忽悠”。 辛九撇下陆未修后,便和安晨晨去集合,而陆与则屁颠颠地去找大表哥。 “喂,你两别乱买东西。”安晨晨叫道,“那边有卖小鸡仔的,你要是买了我就剁你的鸡,养不活就是糟蹋生命。” 陆与懒散地挥了挥手。 知道了。 他又不像是乱买东西的人。 “九九,你觉得他们靠谱吗?”安晨晨不放心地问。 “算了。”辛九没太在意,“他们想帮忙的话就帮忙,而且这里的民农也不容易,多买一些不会有坏处。” “也是。”安晨晨撇嘴,“我妈这把岁数也喜欢把家里种的菜拖到街心卖,说了多少次也不听,要是有多点你这样的人就好了,她可以早点回家。” 因为联想到自己也有家人会在这里卖菜,所以安晨晨开始赞同辛九的想法。 就像公交车上让座,也许累了一天的年轻人不想让,但有时候想到自己的爷爷奶奶在车上没人让座孤苦伶仃,就会产生共鸣的同情心。 那两个男人本是打着帮忙的旗号来陪她们来买菜,但是走着走着就不知道在哪了。 大概因为没有来过这里,低廉鲜艳的批发小物品,倒是引起陆与的注意力,看到花花绿绿的鹦鹉也停下来逗弄两番。 还有摆满了的多肉植物。 “啧啧。”陆与在摊子前停下来也拉着陆未修一起停下,“表哥,你觉得这个盆栽好看吗?” 陆未修:“还行。” “我要是哪天想追安晨晨的话,绝对不买玫瑰花,就买这种耐操的多肉植物送给她。”陆与兴致勃勃,“玫瑰花多娇嫩,到她手里可就遭殃了。” 话说出来后虽然爽,却不得不小心谨慎地看看周围,免得背后说人坏话被听了去。 陆未修凉凉瞥着他:“说得你好像用玫瑰花就能把人追到似的。” “……” 太直接了。 陆与心痛。 “帅哥,买花不?” 他们准备走的时候,小屋子里才走出来一个戴草帽的女孩,看上去年纪不大,但因为常年在外头晒的缘故,皮肤黑黝黝的,开口笑的时候牙齿白净,熟练地招呼他们。 “这儿两朵玫瑰,马上要天黑了,我便宜点卖给你们。” “不用。”陆与笑着拒绝,“买玫瑰干嘛。” “帅哥还单身吗?” 女孩的话是对陆与说的,但是眼神却是不偏不倚看向了陆未修。 陆与有时候自认为自己五官不差,个子也高挑气场,但和陆未修在一起时他就欠了点味道,以至于大部分女孩子的注意点永远是在陆未修的身上。 不管是大城市还是小城镇。 未必就是审美的问题,而是人在那里一站,光是背影就衬托整体的气质,永远地清冷矜贵。 只是,不管面对哪里的女孩,好看的不好看的,陆未修都一视同仁,态度冷淡得仅剩下礼貌。 陆与正要替陆未修回答,不经意地抬眸,看见不远处的人影后,慢悠悠地提了一嘴,“嫂子来了,要不你把花买着,虽然老夫老妻的了,但是玫瑰怡情,送她总没有坏处。” 玫瑰没怎么包装,也不是特别鲜艳,陆未修没有要买的意思,倒是陆与,送人情地摸出一张百元钞递过去。 “不用找了。” “这怎么行。”女孩大概想给他们留下好感,硬是要找钱。 陆与讨厌兜里有零钱,便指着几个多肉,“那你给我装点这些。” “好的。” 女孩说着,干脆利落地去打包,把多肉放在盒子里,又放在两个袋子里,一个递给陆与,一个递给陆未修。 把袋子往陆未修那边送的时候,她不知怎么,手突然松了。 袋子掉在地上,里面的营养土也掉落到男人的鞋子上。 “不好意思。”女孩忙道歉,拿出一块布,想替他擦拭。 陆未修往后退的同时,身侧传来清脆的女声:“你买这些多肉干嘛?” 辛九的到来,让女孩准备擦鞋的动作也停下。 辛九的目光从男人的脸上,转移到他的手上。 嗯,很好。 手腕上没有戴她送的小皮筋。 辛九走过去,抿唇笑得明媚可人,“我问你话呢,买这么多花干嘛。” 多肉本身就不值钱,陆与的一百块钱够买不少,加上盒子的体积,一袋子提起来的分量看着可不少。 陆未修没回答,下意识去拉她的手。 辛九不露声色地甩开了,又瞥了眼蹲在地上不知道该如何是好的女孩。 双方都沉默僵持着。 辛九又开口:“买这么多,是想回去煮着吃吗?” 她语气过于刻薄,安晨晨的内心忍不住翻涌:不是你说这里的民农不容易应该多买一点的吗。 怎么到这边这个理论就不成立了。 陆未修淡声回答:“不是。” “多买点,多照顾下人家的生意。”辛九低头看了眼他的鞋子,“还可以擦鞋子,多好。” 陆与:“……” 安晨晨:“……” 既“挺好”后,又出现一个“多好”。 陆与和安晨晨两人的目光略带同情。 其中陆与的目光掺杂着幸灾乐祸,斜眼偷偷瞥着大表哥。 “意外。”陆未修解释。 解释越多越无力,所以,每次都解释几个字。 反正在女人看来,她看到的什么就是什么,她认为的就是上帝的意识。 “算了。” 最终,辛九深呼吸,说出这三个字。 这是要放过大表哥了吗。 陆未修默默道,别啊,他被大表哥五指山下受苦受难那么多年,这时候好不容易找到人虐他了,一定要狠狠把他收拾一顿。 但是,很可惜,辛九没有再追究。 甚至翻开自己的包包。 陆与:艹,不会是想拿纸巾给大表哥擦鞋,妈的这待遇绝了。 安晨晨:九九太温柔体贴容易糊弄了。 陆未修:……不好的预感。 众目睽睽之下。 辛九从包里拿出一个小化妆盒。 化妆盒里是扎头发用的小皮筋,弹性好,数量多。 她取出几根粉色皮筋,拉起陆未修的手,亲自给套了上去,又把口红印摸在虎口处,郑重其事地道:“这算是给你盖个章。” “好了,我和晨晨去那边还要去买东西。” 辛九说完后,像是什么事都没发生,和安晨晨走了。 “给你盖个章……?”陆未修重复她说的这几个字。 盖个章,是宣布他是她的人吗。 听着好甜啊。 陆与:“表哥,你别笑了。” 陆未修:“我没笑。” 陆与:“给你盖个章不是情话。” 陆未修:“是什么。” 陆与:“《大话西游》里,紫霞仙子喜欢给驴盖章,表示驴是她专有的。” “……” 就知道。 没好事。 “不过我感觉以你们之前出租车司机以及弟弟的角色扮演来看,她说的这句话不是打情骂俏,还挺符合你们的关系……” 说到一半,陆与感觉到大表哥冷意的眼神后,求生欲极强地改口,“紫霞仙子不是骑在驴的身上吗,所以,你懂的,嫂子就是在暗示你。” 陆未修:“那我也不当驴。” 陆与:“……” 辛九和安晨晨过来这么一搅和,刚才准备给陆未修擦鞋的女孩没有再动,尽管他们谁都没说辛九是这个男人的什么人。 但是见到她的第一眼,女孩就感觉到差距。 不是辛九有多理直气壮,也不是她本身和这里截然不符的气质,而是那个男人面对她时是束手无策的。 陆未修最终连那两朵玫瑰花都没要便走了。 陆与也没拿那些多肉,就当一个顺水人情。 为了防止此类事情再发生,陆与没再闲逛,跟在她们后面,老老实实当自己的跟班,帮忙提东西就好。 看着辛九她们认真买菜的身影,陆与回想起刚才的情景,发出单身狗的感叹:“原来女孩子吃起醋来这么可爱。” 陆未修看了眼自己被辛九用几根小皮筋圈着的手腕。 沉默。 他还是喜欢她晚上哭卿卿的可爱:) 。。:感谢咯咯哒的营养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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