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之国营饭店小厨娘,第54章,千千小说网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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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喝了假酒出的门?”

    廖清欢看向陆长缨, 不然说的话怎么醉醺醺的?

    “那你看到我给林香香做肉脯给李淑华做糕点,这也都是开小灶,没对你特别例外。”

    还想做自己的家人呢, 哪有那么快?

    陆长缨被廖清欢这么一说, 脑子稍稍清醒了一点,有些讪讪的, “我以为咱们俩都来自四十年后,有互相帮助的友好协议, 都是无亲无故的, 其实跟家人也差不多。”

    廖清欢把身上的围裙取下来,听陆长缨这么说倒是笑了。

    “我跟我爹断绝了关系, 但你爹妈才刚找上门呢, 也不算无亲无故。”

    她说的是目前俩个人的家庭情况, 陆长缨那对父母很重视他, 比她可好多了。

    陆长缨刚要说那也不是他真正的家人, 在他心里自己还是没有家人的, 林碗他们就端着最后一份汤出来了。

    “廖师傅,陆同志, 快来坐下快来坐下,咱们吃饭。”

    马红拿着碗筷招呼大家,把碗放下后, 杨盆拿起一个碗, 率先给自己媳妇儿盛了一碗鸭掌汤泡肚。

    汤本来就很香, 是拿鸡猪骨还有鸭骨架和精瘦肉熬出来的, 汤里面还有鸭掌猪肚还有口蘑和新鲜豆苗,闻着香味既浓郁又很清新。廖清欢在端出来之前尝味道的时候吃了一小碗,鸭掌非常酥烂, 入口一抿骨肉分离,口蘑已经吸满了汤汁的浓鲜,软软滑滑,非常有味道。猪肚是她自己拿清汤炖了一遍的,捞出来再入到这个汤里稍微煮了一会,也沾了汤的浓腴,一口汤加上猪肚一块下肚,唇齿留香回味无穷。

    或许这是杨盆精心为自己媳妇儿做的汤,所以廖清欢觉得这道菜做得非常出色。

    见杨盆非常体贴的把碗放到马红面前,廖清欢夹了一颗麻仁鸽蛋笑眯眯的打趣。

    “哎呀,这么疼媳妇儿的吗?杨盆媳妇儿,这个汤是他特意给你做的哦!”

    马红脸都红了,这么大一把年纪了,笑得甜蜜蜜的看了眼杨盆。

    杨盆则憨憨一笑,也很甜蜜的看着自己媳妇儿。

    廖清欢满意了,一口咬下一直夹着的鸽蛋,这鸽蛋外面有一圈芝麻白糖,里面则拿面粉裹了一圈油炸的。外面一层很香甜,里面一层则是脆,脆和香甜在加上鸽蛋的软弹,好几种口感,也还不错。

    她嚼着鸽蛋的时候陆长缨拿起她的碗,给她也盛了一碗鸭掌汤泡肚,想献殷勤的林碗和张瓢俩气得眼睛直瞪。

    吃过饭后廖清欢没在这边多待,陆长缨自然是跟着她一起走的。

    海城的冬天不算太冷,穿一件棉袄里面再配上毛衣就差不多了。廖清欢注意到陆长缨今天穿的跟昨天穿的又不一样,外套是一件长的呢子大衣,版型挺括,要没他这个个子穿这样的衣服肯定压身高,但他个子很高,所以穿这样的衣服非常的潇洒。

    廖清欢自己穿着普通的蓝布棉袄,走在他身边的时候衬得跟村姑没什么区别。这会是中午上下工的时候,走在街上能碰到不少不怕冷,掐着小细腰,风中绰约看起来非常不错的女孩子。

    而这些女孩子本来三三两两拉着手走路,看到陆长缨就捂着嘴,侧过头然后偷偷摸摸的笑。

    这些女孩子笑也就算了,廖清欢知道什么意思,毕竟陆长缨的皮相是公认的好看,当年报纸上评选美男他还登过第一呢。现在穿得好,气质又有,看起来自然是人模人样,非常引人注目了。

    但这些女孩子往她身上看什么啊?你看你的美男就好了,没必要拿那种五分打量、三分嫌弃、还有两分高傲的眼神看她?

    她现在是普通了点,但当年好歹也是最美老板娘。

    廖清欢越想越生气,暗地里瞪向陆长缨,正好被他抓个正着。

    “ 你怎么了?”

    陆长缨就瞅着她眼神恶狠狠的,也没看明白,便问了一句。

    廖清欢嘴一嘟,撇开头往前走,“没什么。”

    她这样怎么可能是没什么,陆长缨再怎么不知道男女之情也明白她现在生气了。

    于是赶紧追上两步,走在她旁边追问,“有什么事你跟我说。”

    这具身体的个子跟她以前差不多高,但在陆长缨面前还是矮不少,她自己捣腾腿还以为走得很快呢,结果被陆长缨三两步就追上了。再看看人家长腿和自己的小短腿,更生气了。

    凭什么陆长缨过来就是傻子逆袭成正常人,自己减了这么长时间的肥,还看起来圆滚滚的?这不公平,陆长缨绝对是塞钱了。

    最终陆长缨还是没从廖清欢嘴里知道她生什么气,不仅不知道,人回到饭店就回了自己房间,把门一关他也进不去。

    刘红星见他沉着脸从后院过来,小心翼翼的问道:“陆、陆哥,你怎么了?”

    陆长缨摇摇头,“你好好照顾你师父,我明天再来。”

    虽然是有了自由进出的自由,但他还得去冯巧巧那,然后就得回去了,不然洛宁恐怕得闹起来。

    “明天?其实您不用过来的,明天师父去您经常送饭的老太太那过年。反正这些天也没生意,都是吃忆苦思甜饭,有我守着就行了。”

    去冯巧巧那?陆长缨一敛眉,对刘红星点点头,“行,我知道了。”

    陆长缨走没走廖清欢并不关心,她只是偷偷摸摸的去密室里把自己以前做的旗袍拿出来一件,然后对着那面大红牡丹花做背景镜子试图将旗袍穿上,然后,旗袍卡脖子那下不去了。

    当天刘红星发现自己的师父绕后院走的圈数增加了,吃的东西便少了,边走还边小声嘀咕。

    “我要变瘦我要变瘦我要变瘦……”

    ……

    廖向国在钱大嘴被抓走后就没睡过两个好觉,每天都胆颤心惊怕那些公安过来把自己也带走。至于去救钱大嘴,他都没想过这件事,钱大嘴那可是偷东西,还偷人家那么多钱,那是她活该。

    钱大嘴被□□的时候他偷偷去看了一眼,就站在台子上,头发给剃了,人看着更丑了,张着大嘴哭嚎的样子看得他反胃。她还看到了自己,嘴里喊着让他救她,然后他就跑了,头也不回的跑了。

    他觉得钱大嘴一点都拎不清,他去救她?怎么救?那偷东西是她偷的,又不是自己偷的。她工作没了被□□,还得送去农场改造,那是她应该的,就应该这么认错。

    于是后来有人问他,他都这么义正言辞,该服从领导积极改造,他为有这么思想不健康的妻子感到羞愧。

    廖向国觉得自己做得很对,就应该这样还说。甚至他还想过离婚,因为钱大嘴会拖累他。

    但还好,被调到新厂子里去了之后,那边的领导还挺看重他的,说他技术好,说他不要被家里的情况影响了。

    他觉得之前可能就是钱大嘴拖累了自己,不然为什么钱大嘴一出事,自己反而步步高升了呢?可惜钱大嘴没那个运气,可以享受到这些。

    唯一让他觉得难办的,就是儿子廖金宝了。无法否认的,廖金宝是他儿子,他非常喜欢这个儿子,这是给他们老廖家传后的人,他肯定是喜欢的。

    但自从钱大嘴被送去改造后,这个儿子就变了,学校不爱去,因为他的同学都骂他有个偷窃犯的妈。呆在家里也不行,家里太无聊了,他嚷嚷着要买个收音机。

    廖向国平时上班,没空看着他,想说周围邻居帮着看看,结果谁也不愿意接手,说他这个儿子顽劣不堪,经常打他们的孩子,才懒得看呢!

    表面上廖向国唯唯诺诺的答应,心里却觉得这些邻居都不是人。

    正好新去的厂子让他留在那,还说给他重新分配房子,于是他就干脆去了那边厂子,带着儿子去了那个厂子分配的房子。这边的房子他就不要了,让厂子分给其他人。

    儿子放假了,正好不用上学,他就给送到了孩子外公外婆那,不愿意带也没法,谁让他们闺女惹事了呢!

    就在他以为自己是厂子里骨干的时候,厂子上面突然有了个消息,要转型,技术人员得换一批了,他就属于被换的那一位。

    这下他可就慌了,着急忙慌的找到主任,说自己有技术继续留在厂子里可以学的。

    结果之前对他和颜悦色的主任这会却沉了脸,说这是厂子发展需要,请来的都是工农兵大学的技术人才,人家年轻,勇于挑战,他年纪都这么大了,应该把机会让给年轻人。

    廖向国傻眼了,想说自己来这里都是他们要求的,怎么来了没两个月,你又要让我滚?我年纪是大了,可我懂得多啊!

    那主任又拿出一份关于他的报告,他懂的技术需要淘汰,这段时间也没发现他有什么作为,就每天混混水,还摆出一副老师傅的谱,结果自己懂的没多少。

    廖向国拿着那份报告手有点抖,当初他能成为技术人员,是被家里的二叔教了一点,才进厂子的。但凡他要是爱学习,厂子想让他走还得再找找借口。可他这么多年了,也没个长进,会的那些东西也过实了。只是他原来呆的厂子一直都是传统的,所以他安安稳稳用那点东西呆了这么多年。

    红棉厂让他滚,那廖向国也就只能滚,他又不敢闹,只能去原来的厂子,问问那边能不能回到以前的岗位。结果这边厂子被推荐了几个大学生过来,已经把他的位置占了。厂长也觉得厂子需要改变了,想到年后有新机器过来,廖向国这个技术也没什么用了,没收他。

    这下可好,廖向国一把年纪了,工作没了不说,房子也被收回去了。

    这下他把视线又落在了廖清欢身上,这把年纪回去找自己爹妈肯定是不行的,当初他在几个兄弟里抢到跟二叔学习的机会,在厂子里工作有分配的房子,早就觉得自己比兄弟们高了不晓得几等。这些钱大嘴跟他回家,都眼高于顶,看不上家里那些人。乡下房子的分配他也没要,有筒子楼要那些破房子干啥。

    现在让他回去,简直比要他的命还难受。

    虽说这个大女儿跟他断绝了关系,但在他看来,也就是闹着玩的,哪有做儿女的真能跟父母断绝关系。现在他没工作了,听说和平饭店现在归自己女儿管,他就去那边做事,有自己女儿在,那还不是轻轻松松。

    就在他打算过年把女儿叫到一起过年,说两句好话哄哄她的时候。红棉厂子里一位认识的熟人找上门了,推荐他去做守林人。

    “这可是正经工作,工资也还可以的,每个月补贴不少呢。你别看是在山里做事,但山里好东西不少,傻狍子野兔子这些多着呢。我有个朋友就在那山里守林子,隔一段时间就给我寄自己熏的野猪肉野兔肉,我都吃上火了。因为守林的工作是政府相当看重的,吃吃喝喝都不要花钱,还能自己打猎去换票换钱。我那朋友一年下来能攒下三百块钱,手里的票都厚厚一叠呢。”

    对方说得天花乱坠,廖向国自己是个没什么思想的,虽说那守林工作是在山里。可每天吃肉啊,房子也有得住,还能自己打猎换钱换票,能攒下那么多钱,以后金宝娶媳妇不就有钱娶了?

    他心动不已,听说去那边的车票都包了,赶紧收拾收拾东西,拿了一些钱给廖金宝的外公外婆,让他们好好照顾孩子,自己挣钱去了。

    年前赶着去了最北方的山里,那边大雪都有腰那么深了,刚下火车就把他冻得直抽抽。因为挣钱的意志,他也没反身回去。而是继续跟着带路人往里走,一路颠簸进去,一直走到他腿没了知觉,中间又在人猎户的房子里休息了一晚上。第二天又走了一天,才到了地方。

    可到了地方跟他想的也不一样,一群穿简陋皮毛做成衣服的汉子,看上去跟野人一样。见到他过来,有一个上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这么瘦就送过来改造?那能活着出去吗?”

    对方力气很大,直接把他拍得跌坐在雪里,他很茫然的抱着自己的袋子。

    “不,不是守林子吗?”

    那人眨了眨眼睛,“守林子?这可是林场,咱们这些都是过来改造的,每天干的活就是伐木,这么大片林子,走几天都走不出去。”

    “不是说可以打猎吗?有野猪傻狍子还有野兔野鸡。”廖向国有点傻了。

    那人哈哈大笑,“还野猪呢,改造的人怎么去打那些?倒是有熊有老虎有狼,追着人屁股后面要吃人,跑得慢了的话骨头渣子都找不到。”

    廖向国连滚带爬的站起来,跑到带他过来的人身边,抓着那人的胳膊。

    “你,你带我回去,我回去,我不是来改造的。”

    那人朝他笑了笑,“回去?可以啊,你看看能不能走出去,走得出去你就可以回去了。”

    廖向国茫然的转过头,来时的脚印早就被新下的雪给盖住了,所有树都高耸入天,颗颗都比他整个人还要粗,大雪纷飞,天地茫茫,他仿佛还听到了远处传来的狼嚎声,抱着袋子的廖向国打了个抖。

    ……

    廖清欢去国营菜市买菜,准备晚上吃火锅的,她想着给冯巧巧用香菇和鸡汤做个清汤底,再买点豆腐鱼啊这些做成丸子。自己则吃辣的,虽说她也是海城人,可她算是海城人中能吃辣的。她和冯巧巧一人一个锅,炉子慢慢的烧着,再一人一份菜,也不用担心传染,各顾各的,这大冷天的吃着还热闹。

    买了些自己想要的食材,正好碰到那个借她煤的邻居婶子,对方也是来买菜的,撞见她还挺高兴的。

    “大丫,怎么瘦这么多?瘦了好看,跟你妈一个样。”婶子拉着她的手,笑眯眯的模样很可爱。

    廖清欢也笑,看着她的篮子,小声问道:“买菜做年夜饭啊!”

    婶子也神神秘秘的点头,“对,你也是啊?”

    俩人跟接头暗号似的,可不能让旁人知道他们年夜饭吃这么好,小声说话才不引人注意。

    相视一笑之下,婶子把菜篮上面的布盖子掀开,给她看。

    “我买了猪蹄,想炖黄豆吃,问问你怎么做好吃。婶子做了这么多年的菜,一点长进也没有,也就上回你教我做的那鱼,屋里人都说好吃。”

    “猪蹄炖黄豆啊,这个好做的,你把猪蹄洗净了,剁成块。然后过一遍水,再放到罐子里,加上姜葱盐,再放两勺酒和两勺醋,最开始就直接猛火,烧滚了之后转小火炖上四个小时,要有花椒和腊肉的话就再放点花椒和腊肉,炖出来的汤浓白浓白的,味道醇厚腴香,隔四十米都能闻到。这可是大菜,你记得放在屋里头炖,门窗都关着,别让其他人闻到味。”

    廖清欢细细的跟她说了,婶子也记了下来,听她说别让其他人闻到味,她兜着篮子。

    “那我还舍得让别人闻到味?门窗一条缝我都不留,让那香味在家里闷几天,这样就算吃完了,那后几天就着香味也能下饭。”

    “哈哈,是这个理。”廖清欢捂着唇。

    婶子已经买好了,廖清欢这边还要买菜,分开的时候婶子跟廖清欢说道:“你那个爸也不知道去哪,人凭空消失了。钱大嘴娘家那边还来找人,说不管廖金宝了,找了一圈也没找到人。还问我你在哪,我没说。钱大嘴娘家就把廖金宝带走了,说是要送到农场钱大嘴那去。”

    廖清欢微微一笑,“钱大嘴是他妈,我可不是,送我这我也不会管。谢谢你啊,婶子,有空来和平饭店吃饭,我请客。”

    婶子摆摆手,“行啊,早听人说和平饭店菜好吃了,有空我带着孩子过去尝尝。”

    廖向国消失的事情只是在廖清欢这边打了个转,然后就如烟飘散。她买好菜,提着篮子来到小红楼,推开门就看到了站在沙发前的陆长缨。

    “你怎么来了?”

    “来和你们吃年夜饭。”

    作者有话要说:廖清欢:不好意思,只备了两个人的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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