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二章太阳金经
“第一件礼物,就是这个……”阿卡朵拉过王宗超的左手,他手上已血晶化而显得璀璨诡丽的戒指骤然亮起一片yàn丽的红光,像一簇沸腾的火焰,在他的指上激烈燃烧。
“我为这枚戒指固化了‘吸血光环’,使用时光环可笼罩方圆三十米,夺取这个范围内一切有血生物十分之一的血,不过能否完全发挥作用还要看对方魔抗而定。如果是你的魔抗,能够夺取百分之一的血就已经相当不错了。但是如果对方身上有正在流血的伤口,效果就将超常发挥。
夺取后的血在短暂时间内转化为纯净生命能状态,无视血型差异,你可以选择自己用,也可以加持到失血过多的别人身上。
还有,你可以利用这枚戒指施展‘燃血匕首’,只要手中有血,无论是自己的还是别人的,都可以瞬间化为匕首血刺,融汇你本身的力量一次性刺击对方,匕首附带‘燃血诅咒’。形成匕首的血来自越强者,蕴含能量与怨念越强,血的量越多,匕首的杀伤力越强。
此外,这枚戒指还可以施展‘血晶封印’,当对手身上沾有血,同时戒指触及了他身上的血,就可以让他身上的血化为覆盖周身的晶体,暂时封锁其动作。封印的强度也同样取决于发动封印的血量以及血中蕴含的能量与怨念,对付浑身浴血的对手最好。
不过这三种固化技能,每一种在一天之内都只能使用一次。”
“很有用的能量,谢谢你啊……”王宗超闻言会心一笑,可以看得出这三种固化能力阿卡朵都是精心挑选过了,第一种可以让他救人,第二与三种正好配合他的烈火真气以及寒冰真气。虽说相对他目前的力量而言后两种技能或许不算什么,但在关键时刻即使只有百上加一的作用也是不错的。
阿卡朵嘟起yàn红小嘴:“这三项至少都是伯爵甚至侯爵等级的能力,全部加持固化,消耗的将是决定等级的本源血能,足以让一名血族公爵等级彻底下跌到伯爵程度要不是我拥有的本源血能够多,你以为我会自降等级帮你加持这个?”
她的话却让王宗超想起了一事:“对了,说到本源血能,不久前一名公爵被我击败,他的血晶我也截获了过半……”
说话的同时,他将空间袋内依旧冰封的血晶取出。那些血晶碎片一取出后就发出刺目红光,剧烈震动,似乎要突破坚冰封锁。
王宗超正要加劲封锁,阿卡朵满脸兴奋地却止住了他:“太好了,没想到刚刚消耗掉的本源血能,马上就能得到补偿”
说话间,血晶碎片已突破坚冰封锁,犹如一群红光闪烁的萤火虫,直投向huā海中的某处。
随着一声清脆而悠远,让王宗超听起来颇为熟悉的金属鸣声,一个明晃晃的杯子从中飞出,看上去似乎是白银铸成的,做工还颇为粗糙。而那些血晶碎片,则像是归巢的蜜蜂一般,悉数投入杯中。梦幻般的血sè霞光,在杯中氤氲升腾。
“这是白银圣杯”阿卡朵傲然宣告道:“本来只有公爵等级的血族才能在脑补凝结血晶,而且除了同一血脉的后裔或长辈外,血晶很难被其他血族吸收利用,会引起强烈排斥
但是白银圣杯却能够让所有在鸣声笼罩范围内的死亡或濒死血族,无论等级,血能都凝结血晶并投入杯中。而且血晶在杯中会彻底纯化,变成足以让任何血族饮用吸收的血之精华”
“听起来,这是一件鼓励残杀同类的邪恶之物……”王宗超听得微微一寒,拥有白银圣杯,也就意味着杀同类可以获得巨大利益,这种引人堕落的程度,只怕比能够you发邪念的魂戒还要有过之而无不及了
蓦地,他想起第一次听到那一声金属鸣声是在哪里,连忙追问道:“白银圣杯好像是上次在阿姆谢时那群血族所带,现在落到你手里,也就意味着最后那群逃出阿姆谢的血族依旧没能逃脱你的追杀了?”
“是啊,托你的福,他们最后都被我罩进‘血腥领域’里,一个都逃不了”阿卡朵的笑靥很灿烂,带着一丝残酷的畅快。要知道鲁斯凡为首的血族秘党手段无所不用其极地追寻了她几十年,当年仅仅发现王宗超等连带线索,也一举出动了四名侯爵。这让她一直东躲西藏,好几次险象环生,一度还被迫逃亡东方。然而阿姆谢一战之后却代表双方形势彻底逆转,对于她而言,无疑是平生快事。
“他们全部被我杀了,所携带的东西也都落到我手里。所以我要送你的第二件礼物就是鲁斯凡的雷光剑。在黑暗世界,那把剑已经算是血族圣器以下杀伤力数一数二的武器了。现在那把剑在杜莫斯康那里,他一直在研究那件武器,尝试将它的威力进一步提升。你想要,随时可以找他拿。
至于第三件礼物,就是阿姆谢金字塔,任何高回报的剧情奖励,都比不上一本《太阳金经》来得重要。
“那我先走了,等我解决完这次的人物后再回来找你……”既然欧洲之行一切要事都已可以说圆满完成,王宗超立即告别。毕竟他只是抽空过来,东方世界还有一大堆事没有料理,此时可绝不是享受蜜月的时候。
临走前,他在huā海中漫步向前,轻轻抚着群huā围绕中的血红果实,感受着那血脉相连的感觉,以及其中蕴藏着的力,那是种如海般浩瀚的奇迹。
“你将来为善为恶,尚莫能料,理应自择。但是至少,你已不必,也不可以人为食……”他默默将自己的告诫与祝福通过共鸣的血脉传递过去,这是一种足以写入基因,影响本能的信息。
要知道,血族的基因存在先天缺陷,这种缺陷使得他们在可以以极高效率获取鲜血中的营养与能量之余,也对鲜血中携带的基因缺乏抗性。畅饮狼血,久而久之人就会半狼化,饮下鳄鱼血,皮肤就有可能长出鳄鱼鳞。十三氏族中被流放的诺费勒族,由于栖身于地下墓xue、下水道,当他们捕捉不到人类时,就以老鼠、蛇之类的血液为食,虽然依然可以不朽,但他们也由此失去人类与天使眼中的美貌,老鼠、蛇之类的动物特征出现在他们身上,让他们变得丑陋可怖。
这一点,王宗超直到拥有基因感知能力后方才察觉。不过他并未从这个胎儿基因中发现这点缺陷,来自他的强大基因掩盖了这点缺陷。虽然由于血族方面基因,这个孩子出世后或许很快就会发觉鲜血的甘甜,但至少已有不饮的选择。
“我照顾孩子,你照顾好自己,千万别死了啊你的命,理应是属于我的”临走前,阿卡朵的叮嘱很轻很飘,却透露着深刻入骨,爱恨难分的难言情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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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伦敦,王宗超立即赶回巴黎,他还要了解露西等人的情况。
虽然他体内失去一半血液,但在大量本源血能补充融入的情况下,全身血液蕴含能量更多,甚至呈现出半能量化状态,让他不但不受失血影响,而且精力气血还更加充沛旺盛。除此之外,修成金丹境界后,他全身真气也开始出现质变,小部分呈现出一种凝实液化之感,这正是丹经上所说的“金丹玉液”,是真气淬炼凝聚到某种极限后出现的质变,也称“丹元真气”。不过距离把全身真气全部淬炼转化为“丹元真气”,他还有漫长的路要走。
由于这两方面因素,他比之前前往伦敦还要更快一分回到巴黎。那时已是第二天深夜,但此时杜莫斯康等人所在的教堂内外灯火通明,不少武装人员把教堂内外团团围住,似乎遭遇了不大不小的变故。
他们的布置明显对内不对外,似乎在防御教堂之内的什么存在逃出。所以王宗超不费吹灰之力,也就在所有人都无法觉察的情况下重新进入了教堂。
进入后,他很快发现了正有些气急败坏指挥手下搜索教堂每一处的杜莫斯康,于是以传音之术发问:“发生什么事了?”
杜莫斯康闻言心领神会,立即遣开手下,来到之前与王宗超密谈的密室中,而王宗超也已等候在那里。
虽然王宗超的存在已为教廷的其他人所知,但他与王宗超的互通声气,还是需要向其他人保密。
杜莫斯康毫不废话,立即简明地介绍清楚情况:“我们已经用神圣仪式替露西等人驱散了邪恶,如今已经可以保证睿魔尔族亲王不会把邪恶的灵魂依附到他们身上。不过这几人中露西心灵受创最重,一直昏mi不醒,估计即使醒来,她的心智也没法恢复到之前水平。”
王宗超听得眉头一皱,立即说道:“如果你们没办法治好她的话,就把她交给我,由我来想办法”
杜莫斯康闻言苦笑:“露西对于教廷来说是一把很重要的杀人武器,你非要带她走的话,倒是给我出难题了,不过这迟些再说。其实我们目前遭遇的最大问题,是那七个人中,突然有一人在神不知鬼不觉的情况下失踪了”
“失踪了?是谁?”
“是那个大胡子。就在举行完驱魔仪式后,我们的人只是稍为没有留意,就一下子失去那人的踪迹。照理说即使那人变成鬼魂飘走,或者像血族一样变成蝙蝠飞走,也休想躲过我们布控四周的‘侦察邪恶’。”
“喔,那个大胡子吗?我之前在他身上感受到一股与大自然亲和的生命气息。”王宗超回忆起此人特征,不过如果换了别人,没有天人境界及入微的洞察力也休想觉察这点。
“与大自然亲和气息?莫非他是已消失了好几个世纪的德鲁伊教徒?”经王宗超提醒,杜莫斯康猛然醒悟过来,“难怪,德鲁伊本来是中立阵营,可以变化为不带任何光明与邪恶气息,最接近于大自然的动物。如果他变成小老鼠或者小鸟逃走,我们根本无法觉察。”
“如果不是敌人,你们又何必苦苦相bi,把对方bi成敌人?毕竟这个年代已经不是过去教廷行事肆无忌惮的世纪了。”王宗超摇摇头,又特别提醒道:“还有七个人中那个混血儿西门g,你必须知道他与中国的天师教有很深渊源,而天师教差不多就相当于东方的教廷。如果你们无端囚禁了他,原本可以顺水做成的人情也就很可能变成结下冤家。”
杜莫斯康苦笑:“我自有分寸……只要确定他们身上没有邪恶气息,又查清他们的身份,确定他们没有投靠血族,我们不会为难他们的。只是大胡子失踪还有你要带走露西两件事,难免为我这次本已大功告成的行动门g上可能招人攻讦的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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