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5魔龙狂舞,第 67 章节,千千小说网移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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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他尽自己最大努力地跳步走,脚下咣当直响。拉姆斯·波顿兜转回来想让臭佬在身边服侍他。
    外面,寒冷秋季的天空下,猎人们从大门蜂拥而出。本·伯恩斯在前面带路,母狗们吠叫着围在他身边。再后面是剥皮人,SourAlyn,和手拿油亮长皮鞭的戴蒙Dance-for-Me。两个瓦德骑着达斯丁女士送给他们的灰公马。他的拉姆斯大人骑的是Blood,一头脾气和他很配的红色种马。他正在哈哈大笑,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臭佬知道。
    母狗们在他能分辨它们之前就围住了他,是被他那身气味吸引。这些狗都喜欢臭佬,他常常和它们一起睡觉,有时候本·伯恩斯还让他和它们共进晚餐。Pack吠叫着穿过石板路,绕着他转圈跳起来舔他污秽不堪的脸,咬他的腿。Helicent叼住他的左手用牙齿撕咬,臭佬担心自己可能会再少两根手指。‘红杰尼’用脚猛踢他的胸口把他踢翻在地。她精瘦干练肌肉结实,臭佬却肌肉松弛皮肤灰白骨头脆弱,因饥饿而白发苍苍。
    当臭佬用膝盖挡开‘红杰尼’踢他的脚的时候,骑兵们都跳下马。出去二十四个骑兵,回来二十四个骑兵,这说明搜捕行动失败了。这是坏事。拉姆斯不喜欢品尝失败,他肯定要伤害某人泄愤。
    近来,他的大人被迫有所收敛,因为先民荒冢到处都是波顿家族需要的人,拉姆斯知道要小心应付达斯丁和莱斯威尔还有他的领主老爷们。在他们面前,他总是彬彬有礼笑脸相迎。关起门来没人的时候,事情就是另一回事了。拉姆斯·波顿穿着符合霍伍德领主和恐怖堡继承人身份的衣装。他的披风是狼皮缝制的,在右肩用发黄的狼牙扣住,足以抵挡秋天的冷风。腰间佩戴一把弯刀,刀刃又厚又重像是砍肉刀;另一边是一把长匕首和一把小的弧形剥皮刀,尖端带钩刃口锋利。三把刀都用的黄骨刀把儿。
    “臭佬,”拉姆斯大人坐在‘Blood’高高的马鞍上朝下喊,“你也太臭了吧,我在院子外面就能清楚的闻到。”
    “我知道,大人,”臭佬赶紧说,“我请求你的原谅。”
    “我带了件礼物给你。”拉姆斯转身到他后面,从马鞍里取出一样东西抛给他,“接住!”
    铁链、脚镣和失去的手指,让臭佬比得到自己的名字之前更加笨拙。那头碰到他那残废的手指,从他的半截断指弹开落在他脚上,蛆虫飞落如雨。外层的干血凝结都认不出来原来面目。
    “我告诉你接住,”拉姆斯说,“捡起来!”
    臭佬试图提住耳朵把那头捡起来,可是没用,那肉腐烂变绿,只有耳朵随着手指扯下来。小瓦德哈哈大笑,跟着别人也都齐声大笑。
    “哦,不用管它,”拉姆斯说,“去照看我的‘Blood’,我骑这‘私生子’太猛了。”
    “遵命,大人。我这就去。”臭佬赶紧去追那马,把那颗烂头留给母狗们。
    “你今天闻起来像猪屎,臭佬。”拉姆斯说。
    “对他来说,这是进步,”戴蒙Dance-for-Me笑着说,一边卷着马鞭。
    小瓦德摇摆着跳下马鞍,“也去照看下我的马,臭佬,还有我小堂弟的。”
    “我的马我自己照看,”大瓦德说。小瓦德已经成为拉姆斯大人最好的朋友,而且每一天感情都在增进,但是大瓦德却正好相反,很少参与他堂弟的游戏和残酷行为。
    臭佬不关心佛雷们,他把‘Blood’带到马厩,在红种马试图踢之前赶紧跳开。猎人们都走进大厅,除了本·伯恩斯,他正呵斥母狗们别为了那颗烂头打架。
    大瓦德跟着他进了马厩跳下马,在他赶开‘Blood’少许的时候,臭佬偷看他一眼。“他是谁?”他轻声问,用别的马夫听不到的小声。
    “谁也不是。”大瓦德从灰马身上拿下马鞍,“只是我们在路上遇到的一个老人,他骑着一头老母山羊带着四只小羊。”
    “大人为了抢他的山羊杀死了他?”
    “大人杀他,是因为他称呼大人为‘雪诺大人’,尽管山羊也很好,我们拿母山羊挤奶喝,小山羊烤着吃了。”
    雪诺大人,臭佬点头。他费力取下‘Blood’马鞍的时候,铁链叮当作响。和哪个名字没关系,当拉姆斯大人发怒的时候,没有人敢在他身边。或者,他高兴的时候。“你找到你堂兄弟了吗?大人?”
    “没有,我没想着能找到。他们死了。威曼大人杀了他们,如果我是他,我也会那么做。”
    臭佬不说话了。有些事情说了会很危险,即使是我在马厩,而大人在大厅里。
    一个错误可能他要付出一个脚趾头的代价,或者一个手指头。但不会是我的舌头,大人从来不拔我的舌头,他喜欢听我恳求他饶恕我,他喜欢听我这么说。
    骑手们已经追捕了十六天,每天只能吃到硬面包和咸牛肉,除了偶尔偷猎到小猎物。因此,今夜拉姆斯大人下令举办宴会来庆祝他回到先民荒冢。他们的主人叫做海伍德·史陶,是个花白头发的独臂的吝啬大人,他很清楚拒绝拉姆斯大人的后果,尽管眼下他的储藏柜里的储备几乎肯定要消耗殆尽。臭佬听到史陶的侍从们低声抱怨私生子和他的人正在吃的是为冬季做的储备。“他将要睡艾德大人的小女儿,他们说,”史陶的厨子抱怨,她不知道臭佬正在偷听,“但是当冬季来临,我们才是被干的人,你们记住我的话。”
    然而拉姆斯大人下令要举办宴会,所以宴会他们必须举办。宴会桌摆放在史陶的大厅,宰了一头牛,那夜从太阳下山开始,空手归来的猎人们吃着烤牛肉、大麦面包、捣碎的胡萝卜和豌豆,灌下大量的酒。
    开始,小瓦德给拉姆斯大人倒满酒杯,同时大瓦德在高桌上给其他人倒酒。臭佬被铁链拴在门外,免得他身上的臭味让参加宴会的人倒胃口。他要晚点儿吃,等拉姆斯大人想要把哪些吃剩下的给他吃的时候。然而母狗们很享受在大厅里跑来跑去,也给这个宴会提供了最好的娱乐。当时,Maude和‘灰杰尼’正在猛攻史陶大人的一条猎狗,争抢WillShort扔给它们的一大块肉骨头。臭佬是大厅里唯一一个没有观看三只狗打架的人,因为他的眼睛始终盯在拉姆斯·波顿身上。
    战斗以主人的狗的死宣告结束,史陶的老猎狗永远失去了表演伶剧的机会。他是以一敌二,而且拉姆斯的母狗又年轻、强壮、野蛮。本·伯恩斯喜欢狗多过喜欢它们的主人,他曾经告诉臭佬,给他们起名字都是在拉姆斯搜寻、强胤奸并杀死农夫女孩之后。那时候,拉姆斯大人还是个私生子,整天带着第一个臭佬跑。“无论如何,这些狗让拉姆斯大人很好的运动,那些流血、乞求、跑不动的狗就再也没有回来。”接下来一窝出自恐怖堡狗舍的狗里面有‘凯菈’,臭佬不怀疑。“他也训练它们去杀狼。”本·伯恩斯曾经透露。臭佬什么也没说。他知道训练这些母狗是为了杀死哪的狼,但是他不希望看到母狗们再为自己的脚趾头打架。
    两名仆役搬走死狗的尸体,一位老妇人找来拖把、耙子和水桶清理着一团糟的血污,这时厅门突然开了,一阵冷风吹了进来,十来个身穿灰色锁子甲,戴铁制半盔的人闯了进来,从史陶家的那群面色苍白,身着皮甲,外披金色与赤褐色相间的斗篷的年轻侍卫中间挤了过去。宴会上的人突然安静下来……除了拉姆斯大人,他扔掉啃着的肉骨头,用袖子擦擦嘴,潮湿的嘴唇带着微笑说,“父亲。”
    恐怖堡大人随意地扫了一眼宴席上的残羹剩饭,死狗,墙上的刑具,带着手铐和脚镣的臭佬。“出去,”他告诉宴会者们,声音软的像伶人,“马上,你们所有人。”
    话痨老波顿和儿子以及儿媳妇的谈心,形象就是这么崩坏的
    前面总之就是拉姆斯正和一帮人吃喝,然后老波顿进来把他们都赶走。
    听从本.伯恩斯(拉姆斯的训犬师)的招呼,他的“女孩儿”们纷纷尾随他离开,有的嘴里还叼着肉骨头。哈伍德.斯托特什么也没说,生硬地向波顿大人鞠了一躬,不情愿地让出了他的大厅。“解开臭佬的链子,带他出去,”拉姆斯大人朝Sour.Alyn吼道。但他父亲挥了挥苍白的手,命令道:“不,把他留下。”
    卢斯波顿大人甚至把自己的护卫也轰了出去,随后关上大门。当一切都安静下来后,臭佬发现大厅里只剩下了他和波顿父子。
    “你还没有找到失踪的弗雷们。”卢斯波顿大人与其说是发问不如说是更像在陈述事实。
    “我们骑马回到鳗鱼大人所声称的他们离开的地方,但狗儿们没能找到任何踪迹。”
    “你应该去村子里打探他们的消息。”
    “那只会白费唾沫。那些农民根本不会记得他们见到了什么。”拉姆斯大人耸耸肩,“这有什么大不了的?这个世界从来不缺弗雷。如果我们需要一个弗雷,滦河城里还有的是。”
    卢斯波顿大人扯下一小块面包放到嘴里,“Hosteen和Aenys为此很伤心。”
    “如果他们愿意就让他们自己去找。”
    “鳗鱼大人也很自责,据他自己说他已经喜欢上Rhaegar(馅饼馅之一)了。”
    拉姆斯大人已经压不住火了。臭佬能从他扭曲的厚嘴唇和脖子上的青筋看出这一点。“那两个蠢货就应该老老实实和曼德利呆在一起。”
    卢斯波顿大人耸了耸肩,“鳗鱼大人的行动慢的像蜗牛......当然他的健康情况也不允许他在一天中持续旅行几个小时,为了进餐中途还要频繁停顿。那两个弗雷急于去Barrowton和他的亲戚们团聚,你难道能因此指责他们先行一步?”
    “如果他们确实是这样作的。你相信曼德利吗?”
    他父亲的白眼珠闪烁着,“我给了你这样的印象吗?让你觉得我相信他?不过曼德利大人对于此事是最为忧心忡忡的。”
    “还没有忧心冲冲到吃不下饭。肥猪大人一定是把他存在白港的一半食物都搬来了。”
    “四十辆装满食物的货车。装红酒酒和甜酒的酒桶,成桶成桶的鲜鳗鱼,一群山羊,几百头猪,成箱成箱的螃蟹和牡蛎,一条巨大的鳕鱼......鳗鱼大人喜欢美食,你应该早就注意到了。”
    “我注意到的是他没有把那两个弗雷带来。”
    “我也注意到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这会很难办。”卢斯波顿发现了一个空杯子,就用桌布把它擦干净,然后倒上酒。“曼德利大人似乎并非唯一一个开宴会的人,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本来是应该由你举办这场宴会欢迎我回来,”拉姆斯抱怨道,“而且它应该在BarrowHall举办,而不是这个TMD破地方。”
    “BarrowHall和它的厨房都不归我管。”他的父亲慢条斯理地说,“我在那里只是客人。那城堡和城镇都归达斯汀夫人所有,而我想她不会容忍你。”
    拉姆斯的脸黑了下来,“如果我切掉她的乳头喂我的狗,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如果我剥了她的皮给我做双新靴子,她也许就会容忍我了?”
    “不可能。而且这双靴子的代价会很昂贵。它将令我们丧失Barrowton,HouseDustin,还有Ryswells。”卢斯波顿坐在他儿子对面,“达斯汀夫人是我第二任妻子的妹妹。RodrikRyswell的女儿。Roger和Rickard,以及和我同名的卢斯的姐姐,另一个Ryswells的表亲。她很喜爱我的小儿子,并且她怀疑是你害死了他。达斯汀夫人是个记仇的女人。谢天谢地,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她对奈德史塔克间接害死了她丈夫心怀怨恨,Barrow-ton才效忠于波顿家。”
    “效忠?”拉姆斯强压怒火,“她的所作所为都在朝我吐口水。总有一天我要把她珍爱的城镇一把火烧了,然后再让她吐口水,看看能不能把火浇灭。”
    卢斯波顿扮了个鬼脸,好像他正在品尝的浓啤酒突然变酸了。“有好几次你都让我怀疑你到底是不是我亲生的。我的祖先里什么人都有,但是没有傻瓜。别说话,给我安静,我已经听够了。是的,现在我们看起来很强大,我们在兰尼斯特家和弗雷家有一些强大的盟友,而且北境的大部分诸侯也至少能勉强站在我们一边......但你有没有想过当一个史塔克家的儿子冒出来的话会发生些什么事?”
    奈德史塔克的儿子全死了,臭佬知道。罗卜在滦河城被谋害,至于布兰和瑞肯......我们把他们的头涂上焦油.......他的脑袋嗡嗡作响。他不想去回忆任何发生在他知道自己名字之前的事情。回忆这些事情是那样的痛苦,几乎和拉姆斯的剥皮刀一样痛苦......
    “史塔克家的狼崽子都死了。”拉姆斯说,他酒杯里的浓啤酒晃动作响,“而且他们会一直死着。他们的丑脸一出现,我的狗儿们就会把他们的狼撕成碎片。他们什么时候冒出来,我什么时候就把他们再杀一次。”
    老伯顿叹了口气,“再杀一次?你说错了,你没有杀艾德大人的儿子们,我们都很喜欢那两个可爱的孩子。那是席恩干的,你还记得吗?如果真相暴露,你能想象得到我们还能留住多少本来就心存不满的盟友?也许只有达斯汀夫人.....你却想拿她的皮做一双靴子......一双劣质靴子。人皮不如牛皮坚韧,穿起来也不舒适。托国王一纸法令的福,你现在是个波顿了,那就最好表现地像是个波顿。关于你的故事在传播,拉姆斯。我到处都能听到那些故事,人们害怕你。”
    “那很好。”
    “你错了,那并不好。从来就不曾有关于我的故事到处传播。你以为如果不是这样我现在还能坐在这里?你有你的乐子,我不会为此指责你。但你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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