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武侠首页

重生之江湖那么大

作者:二雅左卫门

简介: 沈嘉禾觉得自己上辈子就是个傻。听从父母的安排嫁给当时韬光养晦存在感并不高的九皇子。一路辅佐他征得太子,登基称皇,平定内乱。好不容易糟心事都过去了,可以清清闲闲过她母仪天下的小日子。没想到九皇子更糟心得把十多年前的真爱扯出来,要推真爱为后,用了在她看来十分可笑的理由将她打入冷宫多年,最终丧生在真爱派人放的一把火里。重活一世的沈嘉禾想过复仇,可又想既然上天重新给她一次活的机会,她又为什么要把这种机会浪费在那堆人身上。更何况,江湖那么大,青山绿水骄阳明月,她想去看看,顺便和认识的小少侠一起谈谈情,仗剑江湖什么的。沈嘉禾前世心思深沉满脑子阴谋诡计,重生之后只想走不过脑子潇潇洒洒快意恩仇的生活。对此,少侠秦如一表示:你过你的,不要缠着我。过一会,秦如一嫌弃:你怎么这么笨。抓紧我。冷淡寡言的少侠秦如一×补刀小能手沈嘉禾。主江湖,不复仇,有机会打九皇子的脸。本文于星期四入V,到时11点左右三章连更,希望大家支持正版哦~爱你们么么哒=3=~

轮回之我从西游来

作者:两只玩皮猫

简介: 她是从西游里出来的,却未在西游里露过一面。 千万别小看她,她逼的孙悟空跳入轮回,以收集自身猴毛为乐趣。 她逼的妖怪们自觉进去天庭,走到天牢里认罪。 她原本是一个快乐,自由自在的神仙。却…………【双更时间:12:00第一更,18:30第二更。喜欢的朋友记得收藏哦】

珠圆玉润

作者:徐帝子

简介: 周三入v,届时三更,请多多支持~掌上明珠圆,如玉公子润郑天青的梦想就是: 每天做做首饰,吃吃美食,开一辈子的首饰铺 做一个安静的白胖美。 谁成想参加个寿宴,被天下第一才子苏澈摄了魂魄。 刚起歹念,怎料表哥断了袖,跑到西域要死要活。 又起歹念,爹就被革职查办,云南冒出个姑姑倒成了娘娘! 独撑家业,奉旨斗宝。 左有将门未婚夫,右有天下第一才子护送,却一路坎坷。 不能人家长得像包子就把人家当包子一样欺负啊!哼! 然而一切,才刚刚开始…… 花丝镶嵌,又叫细金工艺,位居“燕京八绝”之首。主要用于皇家饰品、用品的制作,普通百姓难得一见,被誉为“燕京八绝”之首。因该技艺精绝,史上一直为皇家独享。花丝镶嵌工艺上承春秋战国时代,明朝达到其顶峰,清朝更有长足的发展。建国后,因为种种原因,从业者也来也少,目前全国仅有50人从业,能够做出原汁原味皇家艺术精品者全国不足6人,且大都在60岁以上。我写这篇文章的开始,纯粹是因为对花丝工艺感兴趣,搜了好多照片,后来有了灵感,干脆将女主的职业作为花丝技艺的传承人,希望不光讲故事,也能将花丝的魅力写出来。甜宠,江湖种田向,不小白,两日一更,1多CP 微博:徐帝子,随章节发布文中珠宝参考真身,欢迎骚扰~喜欢我就收藏包养我吧!向下戳专栏,么么哒~我的另一篇文,姊妹篇,寻你不遇,存稿中,戳图关注~基友的重生甜宠文,一直在挥着小鞭子让我码字,大家多多支持哦~喜欢的文,同人与武侠,文笔超赞的~喜欢这篇文章,想要随时追文的,也请收藏吧,向下戳~周三入v,届时三更,请多多支持~

你太丑了我拒绝

作者:阿辞姑娘

简介: 仙界风华绝代的剑神云采夜在和好友酒神下凡寻找美酒的途中,意外捡到一枚奇怪的妖兽蛋,这枚蛋即使是剑可破山的云采夜也不能伤之分毫。云采夜遂觉此蛋与他有缘,就把蛋带回了仙界,好生饲养起来。十年后,蛋破。出现了一只浮生六界从未有人见过的……丑陋生物。云采夜却不嫌弃,收之为徒,细心教导,助它化形,一时成为一段佳话。剑神日陪丑徒习剑修炼,夜伴灯烛闲谈下棋,生怕小徒弟因为外界所言而颓废。此举引其他弟子嫉妒不已。再后来……据说两人日♂久生情,剑神云采夜被丑徒嘿嘿嘿了。于是小师弟就变成了师娘。众弟子:=口=!!!丑徒:师尊来一起吃饭吧!师尊:丑拒。丑徒:师尊来一起睡觉吧!师尊:丑拒。醋坛流氓心机丑徒攻文本周四入=>阅读指南:受,弟其实不丑。学,你们懂的。常好看,但不代表每个见到他的人都会爱上他。作者专栏,戳一下带走我啦_(:зゝ∠)_求收藏,求留评(ノへ ̄、)

悲剧总是从收错了徒弟开始

作者:叶泛舟

简介: 傅乔殷这辈子有三件后悔的事情。第一件就是收了祝辰当徒弟。第二件是虐待了自己徒弟。第三件是虐待了之后没有及时弥补还被他知道了自己身体的秘密。“师父,你怕我做什么?你不是最喜欢我了么。”祝辰捧着傅乔殷的脸深情的说道。“……不要过来。”排雷:辰性受。小怕事又善妒,天赋低还喜欢作死,软骨头,但是,长得,超好看。[←喂]然不知道什么时候出来。外修真等级按着炼气,筑基,开光,金丹,元婴,分神,大乘,渡劫来[是还有其他的什么……以后补充_(:з∠)_微博链接:顺便也收藏一下我的专栏呗?一叶泛舟断青丝

女配逆袭快穿记

作者:唐薇

简介: 老大叫我来逆袭,我把主角虐一遍。这异世的人,无比的滥,一层更比一层贱……咳咳,此文案似乎有点不对。 在遭遇了男友劈腿,闺密背叛之后,乔薇做了一场梦,莫名其妙进行了一场灵魂契约,在现代诸事不顺的她,接受的每一个任务,都存在着不可逆袭的主角光环,那个什么白莲花,那个什么绿茶女表,还有那个什么渣渣渣……你们别走啊,咱们来大战一场。 (ps:咳咳,第一个故事据说有点渣,那个啥,亲们可以越过第一个故事直接看第二个故事,总之,千万不要因为第一个故事渣,就抛弃我了。) 书友群:291206690(此群现在还很空荡唔,欢迎前来玩耍。)

修真之覆雨翻云

作者:飞舞激扬

简介: 一个为爱自废修为的绝世天才,机缘巧合附身豪门纨绔,且看他如何在美女如云的修真世界覆雨翻云。古玉在手,至宝我有;美女同修,永生不朽!

刁蛮仙子在异界

作者:北冥有木

简介: 诶?想要重回天庭就必须去异界完成任务? 这不是摆明了把姐姐我往火坑里推吗?姐是仙子米有错,但是去异界那地方是要法力全失啊! 什么,什么,姐可以去重新修炼?我去,这个机会让给你太白可好?! 玉帝,王母,你们表酱紫折磨姐了,干脆直接把姐关进深山里去罢。姐错了,姐不该喝酒,姐不应该借着醉酒说你们坏话…… 天呐! ********* 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大家

龙脉天帝

作者:兰陵小生

简介: 他背负古老的传承,一族的期望,他从禁地中走出,灵池中归来,凤凰亦有涅槃时,九龙凌家没有弱者!当废物不再是废物,一代强者的崛起就在今朝!

虐尽天下

作者:一朵奇葩压海棠

简介: 关于虐尽天下: 一场意外,绑定了三个截然不同的灵魂。莫仲清与手毒心黑不可一世的倒霉魔尊反派穿到了一个虐文主角的身上,三个灵魂达成了一个诡异的平衡。为了解除这个状况,莫仲清与魔尊反派不得不开始成为倒霉圣母受虐儿的全职保姆,面对各种柜橱、病娇、变态、脑残、狂犬,两人只能联手将他们统统调|戏成忠犬抖M。而在这种极度不靠谱的日常中,他们也渐渐的真心想要守护这片纯白,于是三人的关系开始发生转变。以下乃日常:莫仲清(挑眉):这次柜橱帝王攻?怕什么,关门,放魔尊。某苦逼魔尊:=_=——————————莫仲清:乖,叫声爸比给糖吃某受虐主角:……莫仲清:嘤嘤嘤,媳妇,儿子长大了不认我了。某苦逼魔尊(扶额):……滚,本座不认识你——————————莫仲清:想要娶我家儿子,简直不能忍!仙界第一奇才算个狗屁,我今天就让他变成仙界第一太监。某魔尊默默递刀这是穷极无聊的又名 《两个“鬼父”的日常》 《保卫圣母》 《在圣母狂虐柜橱攻的日子里》 本文主攻,暴力病娇美人攻你所见,这可能是一部正剧。这是一部极其普通的虐文,主角虐待所有人的文章,攻控受控都可入,主角从头发到胖次不会受到一点伤害。目前努力存稿中,星期三入v,希望大家能够支持,给我一点写下去的动力。(不要问我文案怎么变成这样,我什么都不知道,河蟹走过)。

上一页第 1 页第 2 页第 3 页第 4 页第 5 页第 6 页第 7 页第 8 页第 9 页第 10 页第 11 页第 12 页第 13 页第 14 页第 15 页第 16 页第 17 页第 18 页第 19 页第 20 页第 21 页第 22 页第 23 页第 24 页第 25 页第 26 页第 27 页第 28 页第 29 页第 30 页第 31 页第 32 页第 33 页第 34 页第 35 页第 36 页第 37 页第 38 页第 39 页第 40 页第 41 页第 42 页第 43 页第 44 页第 45 页第 46 页第 47 页第 48 页第 49 页第 50 页第 51 页第 52 页第 53 页第 54 页第 55 页第 56 页第 57 页第 58 页第 59 页第 60 页第 61 页第 62 页第 63 页第 64 页第 65 页第 66 页第 67 页第 68 页第 69 页第 70 页第 71 页第 72 页第 73 页第 74 页第 75 页第 76 页第 77 页第 78 页第 79 页第 80 页第 81 页第 82 页第 83 页第 84 页第 85 页第 86 页第 87 页第 88 页第 89 页第 90 页第 91 页第 92 页第 93 页第 94 页第 95 页第 96 页第 97 页第 98 页第 99 页第 100 页第 101 页第 102 页第 103 页第 104 页第 105 页第 106 页第 107 页第 108 页第 109 页第 110 页第 111 页第 112 页第 113 页第 114 页第 115 页第 116 页第 117 页第 118 页第 119 页第 120 页第 121 页第 122 页第 123 页第 124 页第 125 页第 126 页第 127 页第 128 页第 129 页第 130 页第 131 页第 132 页第 133 页第 134 页第 135 页第 136 页第 137 页第 138 页第 139 页第 140 页第 141 页第 142 页第 143 页第 144 页第 145 页第 146 页第 147 页第 148 页第 149 页第 150 页第 151 页第 152 页第 153 页第 154 页第 155 页第 156 页第 157 页第 158 页第 159 页第 160 页第 161 页第 162 页第 163 页第 164 页第 165 页第 166 页第 167 页第 168 页第 169 页第 170 页第 171 页第 172 页第 173 页第 174 页第 175 页第 176 页第 177 页第 178 页第 179 页第 180 页第 181 页第 182 页第 183 页第 184 页第 185 页第 186 页第 187 页第 188 页第 189 页第 190 页第 191 页第 192 页第 193 页第 194 页第 195 页第 196 页第 197 页第 198 页第 199 页第 200 页第 201 页第 202 页第 203 页第 204 页第 205 页第 206 页第 207 页第 208 页第 209 页第 210 页第 211 页第 212 页第 213 页第 214 页第 215 页第 216 页第 217 页第 218 页第 219 页第 220 页第 221 页第 222 页第 223 页第 224 页第 225 页第 226 页第 227 页第 228 页第 229 页第 230 页第 231 页第 232 页第 233 页第 234 页第 235 页第 236 页第 237 页第 238 页第 239 页第 240 页第 241 页第 242 页第 243 页第 244 页第 245 页第 246 页第 247 页第 248 页第 249 页第 250 页下一页